[評價] 98-1 王能君 勞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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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其他條件):
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
98-1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法律系 王能君 老師
δ 課程大概內容
基本的架構就是以傳統的勞動基本權為中心,
架構我國勞工法的基本結構,由於勞工法在我國有高度行政統制的特色,
因此涉及的法規極其繁多,難以一一詳述,但課程的目標設定在盡量廣博地
對各種議題與法規都有觸及,最後再集中在每學期老師預定深入討論的重心.
(幾個歷久彌新的重點,大概就是工作規則不利益變更,私生活非行,
不當勞動行為,性別平等保護,...越回想好像越多重點Orz.....)
上個學年度修課是相當尷尬的,因為勞動三法的修正工程還在最後的收尾階段,
今年6月隨著工會法三讀通過,勞動三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
也即將邁入正式的發布施行,如果本學期有開課的話,
預計其將與派遣勞動,成為99-1關注之重點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
我現在好像都習慣用這麼多顆星星XD
不過個人覺得,老師大多沒有很明顯的好壞,只有個人魅力和教學技巧的差別.
能成為台大的老師,基本的學養與經歷應該是禁得起挑戰的.
主動積極些去把老師會的東西,通通挖出來,
吃乾抹淨,直到老師精盡人亡(謎),才對得起自己交的學費啊:)
所以希望不要太在意這裡的星數,
從整個教學的描述判斷適不適合自己的期望,比較不會有"不實廣告"的落差.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老師開了很多本參考書,但並未特定哪一本教科書,
本身也有製備講義,但是講義是屬於綱要性質,
要在上課中將授課內容整理補上,才勉強能當作一本講義來用.
(某方面可以當成一種翹課懲罰制度XD)
但老師的講義另有珍貴的地方,在於有大量的補充資料,
也是本課程珍貴的地方.
勞工法本就具有行政法的色彩,而我國勞工法在國情向來
仰賴政府救助(哎)的習慣影響下,其行政統制特色更為顯著,
充滿大量行政函釋與職權命令.
老師在相關的段落都會盡可能的將補充資料及參考文獻附上,
這份講義更珍貴的地方在於充作遇到相關問題時,作為索引及查找資料之用.
至於參考書的部份,我自己是挑勞動法學會合著出版的勞動基準法釋義,
以及已故黃越欽大法官的勞動法新論.
就個人閱讀的心得,對後面那本的愛遠勝於前者.
合著畢竟有其限制,每一個段落的作者感覺都"相當的努力",
結果就是每個章節下的內容都像篇小論文,精實歸精實,但也很吃力Orz...
反而是黃老師的書抓住一個核心價值以後,
思考可以很連貫的順著看下去,分量就總覽來說也適中,讀起來順利得多.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老師的上課方式就是使用其講義大綱,用投影設備帶出後,
將其內容與細節透過口授加以填充的方式.
課程的目標不是在求某些特定勞工議題的鑽研,
而是盡可能大量的將所有勞工法領域的問題都掃到.
因此上課的步調會非常的快,甚至也會偶有填鴨的不適感.
不過這就是這門課的教學目標,透過有限的時間,
盡可能的將整個領域都掃過.
曾經跟老師討論過,考慮到勞工問題其實不單純是法律人關心,
且台大人很多在未來出社會起碼也是有一定影響力的中產階級甚至管理階層,
如果能就勞工法更有感覺一些,或許這社會會少一些不必要的勞資對立,
而能協力改善我國的勞動條件與環境.
故而他曾言一直在考慮是否要更改教學型態,
將主題作適度的限縮,朝更偏通識的方向發展.
因此,並不確定以後是否會維持這樣的教學方式.
老師給我的感覺是本質上很嚴厲而嚴肅,自我要求,和對人要求的標準都很高;
雖然這只是心理層面的標準,就外在老師的表現則是相當的平易近人.
(如果對這句形容覺得很難體會的,請見考古題板上,老師題目前的考試說明)
但還是有那種 "雖然他在笑,但你總感覺他很兇;
不會笑得讓你發毛,可是你總會覺得如果惹到他,你會死得很難看." 的錯覺XD
但至少,老師是自我要求非常高而嚴謹的人,
表現在教學上,就是教學內容豐富有條理,課後的討論也很積極.
(他的office hour真的是玩真的,快有種private class的感覺了...@@a)
他上課會有一些典型的拿法律系老師其他老師或自己開涮的玩笑,
不過受限於授課時數與他自己對授課份量的野心,
笑點量中等,大致保持在可以讓課堂處於精神平穩
(非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狀態.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甜,但有條件的甜.
老師開學就曾言道:
"我的課似乎總是人很多,好像是因為慣例本課程平均給分略高於本系一般水準"
順便引用前次課程最後老師的統計 (縮排以明確)
以下公布統計數字以及感想,
並在括弧內列出去年之數據。
選修人數176(150)人,
大學部105(含外系所7人,停修1人),研究生71(45)人。
平均分數81.77(84)分,標準差為9(10)。
研究生之平均分數為85.80分,
大學部(含外系)之平均分數為78.97分,
外系生7人之平均為83.43分。
即使僅以大學部平均成績來看,已經高於全校給分平均水準。
不及格率約6.29%,只計算大學部的話,不及格率約8.65%。
(另外,進修學士班勞工法規平均成績為67.85分,
不及格率約22.22%,在末代課程中雙雙創下紀錄。)
0-59分者9(9)人(均含缺考兩人)
60分以上者8(3)人(今年含兩名研究生)
70分以上者34(12)人(今年含五名研究生)
80分以上者89(82)人
90分以上者36(44)人(大12(20)人、研24(24)人)
以統計數字觀察,超過2成以上達90分,超過七成都在80以上,
跟80起跳沒兩樣了(當然前年更恐怖);也難怪信的開頭會寫
"對於是否全部調降成績一事,「猶豫許久」"
因為去年答題的狀況讓他感到很錯愕,相當不滿意.
老師的分數甜歸甜,但基本上是直接用考卷上的墨水來換的,
並非是最後經過公式調整,雞犬昇天的那種甜,
但是以老師的考試型態,只能說讓老師會有傷心的發言是很不應該的啊Orz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無作業,期末考定生死,考試時間110分鐘,題目部份會於課程中提示必考.
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
Open E‧v‧e‧r‧y‧thing
(對,可以參考任何書面資料或電磁紀錄Orz)
所以基本上是只要看得出考點在哪裡,抄抄抄,分數就入袋了.
這也是前面何以說甜,但有條件甜.
畢竟時間固定,不可能在考場像翻文獻一樣從頭讀一次,
雖然什麼都不用記,但是要對問題的關鍵有感覺,
並且翻得到相關的部份去抄內容,以及對此加以引申.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不重出席率,加選方式為1.
但是老師個人言因為他日本待久了,對時間概念有一點講究........:)
印象中不會以此對同學挑剔,但是因為老師要講的東西多,
遲到缺課,都是自己的損失.
話雖如此,去年在各大始徒的接連來襲下,原po還是自招損失了Orz
外系選修的話,有契約法的基礎(加一點點總則的法感),
如果看到"債之關係義務群"這關鍵字不會有
"每個字都認識,合起來是啥鬼"的感受,
修這門課應該算是就算有基礎上的落差,也在可以補得起來的範圍內.
基本上這門課不會缺人,所以如果外系夠多,老師會申請課輔給予必要的幫助.
Ψ 總結
這篇是心煩意亂的產物..............Orz.....
(先前不一致陳述的彈劾證據適格啊,論完159-1居然忘記要再用159-2撿回來)
本來以為老師可能沒有要開,但是看了一下,居然開了,還開在12節....
(*驚*老師這學期難道想改走"鋼的意志"路線?!)
可能會嚇跑一些人,所以來推廣一下.
勞工法雖是國考的孤兒(除了勞工行政),
但社會上卻是天天都會遇到這個領域的問題(畢竟大部份人還是吃人頭路)
國內勞工的權利自覺與戰鬥的意識都不高,
以致於最終發展成現今勞動環境走入高度行政統制,
勞動權益從一種勞資對立,爭議,妥協的雙面利益角力的關係,
惡化成單方面由資方,或由公權力"施捨"的慈善事業.
回憶王澤鑑師於其著作民法總則開頭引用耶林氏的戰鬥的法律人,
法諺有云:"在權利上睡眠者,不值保護"
如果每個人都對權利有所自覺,捍衛,保護,並戰鬥,
最終才能夠發展成一股足以對抗資方的力量.
法制所能做的只有建構一個環境,而非過度的干預,
因此不論這門課的走向如何,其實很希望每個台大人都能來修看看或聽看看,
以後你出社會,一天到晚可能碰到的就是老闆不合理的要求,
契約苛酷的條款,工作條件的反覆變更,以及各式各樣的,
不可思議的,切結書或同意書.
學習這些東西,不一定需要就此把自己武裝到牙齒,或是變得動輒興訟,
但可以對這個法制環境,多一分了解;對自己的合法權益,多一分認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 編輯: Kiotomoz 來自: 61.64.152.7 (07/1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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