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軍訓預官資格問題
※ 引述《anidiot (^__________^)》之銘言:
: 爬文整理如下
: 1. 現在高中三年可折底27天
B97前高中是修習軍訓舊制,可折抵22天
B98後高中是修習新制的國防通識課程,折抵13天
計算方法如下:
高中修習軍訓(國防課程)總學分數*18/8 = 可折抵天數
加上大學軍訓課程折抵天數 (一學期軍訓可折4.5天)
最高不得超過30日
: 所以大學只要修一學期軍訓就可折底30天嗎?
舊制是修習兩學期,新制須修習四學期
: 2. 折底的話明文規定一學期只能用一次軍訓課程
: 所以一定要分四次修(暑修是否可以一起修我就沒看到...)
是的,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這次明文規定,就這部分已經沒有模糊空間
注意,暑修的成績在成績單上是記入當學年度,不是另外計算,所以...
: 3. 預官資格可以每學期修兩個軍訓取得嗎?(不管是否可折底)
目前軍訓處針對98-2還沒有給答案...
只知道98-1前是可以的
http://0rz.tw/42Jtd
役男辦理軍訓課程折算役期配合注意事項
三、為回歸兵役法第16條第2項立法意旨,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之計算方式,取消高中(職)
最高不得逾14日、五專最高不得逾28日、大學(含二專、三專)最高不得逾16日之限制。依
「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學生修習軍訓課程,應分別按各學制,以每8堂
課折算1日,折減役期;其各學制折減之役期,合計以30日為限。為避免以重複修習軍訓課
程,要求折抵較長役期,規避兵役義務,爰規定同等學制之同一學期修習之軍訓課程折算役
期者,以一次為限,因故重(復)修或留級再修者,不得重複折算。
五、軍訓(國防通識)課程折算役期計算方式範例:
(一)役男於高一至高二修習「國防通識」課程,每週1堂課,1學期18堂課,4學期計72堂
課,高三第1學期選修「戰爭啟示錄」,第2學期選修「野外求生」課程,每週1堂課,1學期
18堂課,2學期計36堂課,總計高中共修習108堂課,合計可折減13日(以此申請折算役期者
,應依「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規定,向學校申請成績單。)
(二)役男於高中修習軍訓課程,高一、高二每週2堂課,1學期36堂課,4學期計144堂課,
高三每週1堂課,1學期18堂課,2學期計36堂課,總計高中共修習軍訓課程180堂課,可折減
22日;大學一、二年級每週2堂課,1學期36堂課,4學期計144堂課,可折減18日。但因軍訓
課程折減役期合計以30日為限,故可辦理高中折減22日、大學折減8日合計30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76
※ 編輯: DeathNote 來自: 140.112.24.176 (03/02 19:59)
推
03/02 21:35, , 1F
03/02 21:35, 1F
→
03/02 21:35, , 2F
03/02 21:35, 2F
※ 編輯: DeathNote 來自: 140.112.24.155 (03/07 11:5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