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金控經營與實務 第一堂課筆記

看板NTUcourse作者 (輕輕揮灑自己風采)時間17年前 (2006/10/14 11:35),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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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內容 感謝不知名女俠提供 只有第一次上課附贈筆記整理,下不為例 開幕式──金控現況及未來展望 與談人:龔天行、林忠正、丁予康 重點整理 全世界金融業二大趨勢 2001年金融控股公司法成立,至今已實施五年,反映的是世界金融二大趨勢: 一、 金融業者規模的擴張(規模經濟);例如ICBC、Citigroup、BOA、JP Morgan 金融業仰賴資訊科技的程度越來越深,唯有規模壯大才能降低每單位使用科技的成本 二、 跨業的競爭(範疇經濟) 金控法實施了五年,是否已達成了整體的目標?→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目前剩下近48家銀行,前五大銀行市占率目前是38%(35~45%),鄰近國皆遠高於台 灣→銀行業分散度太高 金控公司的經營 金控公司之跨業經營是屬於「中間型態」的,主要業務是「投資和管理被投資的子公司」 ,本身不能與客戶有任何業務關係(金控公司本身沒有客戶,日本、美國亦是如此;歐洲 則是本來就允許銀行、證券跨業經營(universal banking)) 金控公司下方的業務不需整合,但如何能達成跨業經營的好處? 各行業仍受法令規範 金管會成立(一元化),各業務局做不同行業之監督(檢查局除外) →經營者面臨了較困難的情況,因為股東是金控的股東,經營壓力大,管理者必須面臨「 cross-sale」的壓力和「法規限制」 富邦的作法:事業群模式──指揮系統一致,比跨業經營更深入 2006年1月正式啟動(採用Mckinsey之Project) 剛開始只是協調的單位,經管架構仍為各子公司 推動事業群之落實,將銀行、證券分成四個事業群。客戶與富邦往來,不用考慮背後是哪 個子公司。落實交叉銷售,以客戶為中心。 1.企業金融、投資銀行事業群─投資銀行承銷+企業金融業務(對象為企業) 2.金融市場事業群─銀行端市場操作(treasury department)+證券商自營部門+金融 商品研發(可賣給客戶) 3.財富管理事業群─屬於個人客戶資產面(金融機構的負債)─銷售基金等等 4.消費金融事業群─屬於個人客戶負債面(金融機構的資產)─房貸、信用卡、信用貸 款、現金卡(此事業群包括壽險公司,因為壽險公司可以作房貸) 雖然分事業群,但是法規仍是從子公司的角度來管理,如何兼顧事業群之經營管理與法規 限制?→雙簽的制度──Real Command & Control是各個經營事業群的主管,但是子公司 之head仍須附簽。 (例如花旗對外都是以Citi Global Finance掛名,但是SSB才是真正提供業務的公司) 金控欲達成的目的:3C(Capital-efficiency、Cost down、Cross-saling) Capital-efficiency:例如台北銀行與富邦合併時曾有減資(因為適足率遠 高於要求),移回金控運用,就是落實Capital-efficiency Cost-down:例如統一電腦規格、系統相容性,使電腦語言互通,將可降低資訊 成本 Cross-saling:例如富邦事業群的成立 關於整併的迷思:獨佔? 實證結果:公司的資產規模越大,淨值越高 但台灣不太可能會發生獨佔的問題,因為目前都是過度競爭。 (例如:台灣最大的銀行是台灣銀行,為公營銀行,規模卻只排在第117名) 媒體壓力、社會輿論使得獨立機關無法完全獨立 「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概念上有矛盾之處: 持股比率高──被質疑是財團化、家族化。 持股比率低──增加專業經理人來管理公司。 Trade-off? 如果沒有大股東,開會決議困難,甚至會連財報都無法通過,因此委託書徵求是必要的。 政府規定要有10%以上的股權才能無限徵求。實際上,徵求時又一定要有紀念品才徵得到 。 財政部要求要有一定的持股比,但是實證上,持股比、股票質押比率,與經營效率並沒有 顯著的關係。經營團隊是最重要的,股權集中與否是次要問題(台灣資金過剩,錢不是問 題,「人」才是重點) (股票質押比率高,可能是因為經營差,但也可能是個人財富配置的考量,或是公司成長 快,需要現金。) 金控經營能力→低於世界平均水準 ROE約9.99%(歐美約為2倍),今年會較差,因為雙卡問題 ROA約0.56%(以金控集團計)(世界上較好的銀行有1%以上;外資在台分行約為2~3倍 ,因為母公司支援設備之成本) 分行限制 台灣有4000多家銀行通路(世界密度最高) 如果開放銀行自由設立,則會浪費社會成本 如果開放執照自由買賣,則會讓七家問題銀行沒有分行通路價值,無法處理目前七家問題 銀行 因此,現階段採取總量控管,才能吸引外商投資;並且視金控經營狀況,開放5~8家分行 (牽涉到分行地點/城鄉配置的問題) 法規整合 金管會下有「證期局、保險局、銀行局、檢查局」 目前要廢除、整合各系統下的千百條子法(解釋法、函令)非常困難(英國FSA也是經過9 年的整合才寫出來的) 目前法規對保險業管制最少,因為沒有立即危險(但是如果出事,後果會最嚴重) 金管會改革 檢查局目前只有能力針對金控下的各子公司檢查,並且假定子公司健康,集團就健康。 跨業監理之解決方案:單一窗口處理。例如證券化牽涉多種法規、跨局→透過內部協調會 議來解決,業者不需透過各局審核、簽准。 Q&A 國際化vs.政策上的限制 台商投資大陸800~1000億美元;投資越南300~400億美元,以台灣為base,服務台商之 後,將可以大大增加金融機構之規模。 →sub-regional home market可以為短期目標(只要政策開放) 掰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194 ※ 編輯: BOOOO 來自: 218.160.180.194 (10/14 11:53) ※ 編輯: BOOOO 來自: 218.160.180.194 (10/14 11:55)

10/14 12:25, , 1F
助教辛苦了~
10/14 12:25, 1F

10/14 12:59, , 2F
助教人真好!!!! (遞)
10/14 12:59, 2F

10/14 13:27, , 3F
助教辛苦了^^
10/14 13:27, 3F

10/14 23:37, , 4F
謝謝助教^__^!
10/14 23:37, 4F

10/14 23:38, , 5F
推一個!!!
10/14 23:38, 5F

10/15 01:09, , 6F
不 你們要謝 就謝那個神秘又偉大的女俠吧
10/15 01:09, 6F
文章代碼(AID): #15C5iDIq (NTUco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