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研一舍的舟山路政策說明會,會後建議

看板NTUbus作者 (想成為英雄)時間17年前 (2007/06/16 00:15),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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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四晚間在研一舍舉辦的舟山路政策說明會,會後有些感想與建議,不吐不快, 懇請閱讀。 1.以人為本“:何者為人?是學生、是職員、還是遊客?如果是以校內學生為本,壓根不會 去犧牲學生權益。但是,真的犧牲了,校方犧牲學生停車權,換來美麗的景色。得利益 的是誰?得最大益處的是遊客,遊客拍照時背景能漂亮些,回家能稱讚台大幾句。台大 是以遊客為本阿! 我們先想想,台大是為了何種目的而成立的。是為了“全國第一“這塊招牌,還是為了 給學生舒適學習成長的空間?沒有學生的學費、家長的納稅,教職員有飯吃嗎?這句話 也許太勢利、言重了,若有得罪我很抱歉,但時勢所逼不得不說重話。學生與家長付錢 養一間學校與教職員,所以說學生與家長是董事,教職員是員工。只聽過董事叫員工努力 工作,沒聽過員工想辦法讓老闆不方便的。 (下段起不扯入教授等人,以免陷入天地君親師的倫理議題) 然而,學生一趟多浪費五分鐘,一天來回十分鐘,一週一小時。這每週一小時的時間成本 ,遊客要負擔嗎?不說賠償,還得叫學生花錢買停車位。天底下就台大的遊客比學生尊 貴! 幾年前開始,校方沒經過老闆(學生)同意,就施行舟山路機車淨空政策,這件事本身 就有瑕疵(因為沒有老闆同意)。如今更要再犧牲住宿生權益,要我們配合一個瑕疵事 件能繼續施行。 所以,台大成立的目的有必要再次確認。區區幾十人的校務會議,就能左右校內一兩萬 人的未來?而所謂校務會議,其實也只是員工會議,真正的董事會議--學生會議、家長會 議尚未召開,我們就要以員工會議來作決定嗎?週四晚間研一的公聽會,長官保證這是政 策討論會,而非說明會;但在會末,就宣佈以上所講都是學校政策並請大家支持,政策完 全沒有轉圜餘地。我們何德何能,學生能不支持校方政策嗎? 以下並針對當天會議,幾個問題癥結作討論: 2.腳踏車:當天長官表示,“沒貼車證“不等於“違規車輛“,他們只拖吊違規,不拖沒 貼證的。並舉例說,假如教授有朋友短期訪問,朋友的車是否該拖吊? 這讓我覺得在玩弄文字遊戲。我們何不就把“沒貼車證“定義為違規呢?因為,每年校方 花錢作貼紙,就是為了校內人士有位子停,當然沒貼證就視為校外車需要強制拖吊了。但 是,駐警隊“寬容“的執法精神,卻讓貼不貼證的車都合理停放,只要它不是違規亂停就 好。那學校作貼紙幹嘛?貼紙也是納稅人的錢阿! 還有一點,校方發放貼紙時不夠嚴謹,沒有比對身分,確認為校內教職員生就可領取,這 也造成貼紙數大於校內人口數。多的貼紙也許貼到外來車輛去了,外來車主沒有繳學費, 但他們照樣可透過管道拿貼紙,合理停車。 另一位長官說,今後將逐步改變車證材質,也許用鋁製,一人一枚直到畢業。但假如駐警 隊對於沒貼證車輛依然寬容以對,則車證材質的改進,無助於改善單車雜亂的現象。 我的建議:a.請駐警隊積極拖吊,將沒貼證之車輛一律拖吊,不要玩弄文字遊戲,不要管他 是不是某教授朋友。b.並請給予宿舍區自治能力,將宿舍圍牆內停車位歸為舍胞所有,賦 予生治會派人逕行拖吊非舍胞車輛權力(如何確認等事項我們會自己弄好,無須擔心)。 畢竟,宿舍的停車位連住宿生都不夠停了,還要讓非住宿學生停放。假如諸位長官家,自 家停車位狹小,卻停滿外來車輛,作何感想? 3.機車:長官提到,市府警方不會主動進入校內拖車,而校方駐警隊也沒有權責拖機車,因 為機車是政府登錄管理的。 這個說法讓我想到踢皮球遊戲--很明顯駐警隊也知道機車在校內的模糊定位,知道這是個 問題,但卻沒有想辦法解決這個模糊點。今天假如贓車、作案車輛,偷偷停到校內,警察 不知道,駐警隊也不拖吊不清楚,難道贓車就讓它放在校內不聞不問? 我的建議:既然機車在校內,校方就該爭取由駐警隊握有拖吊權,畢竟,台北市機車通勤人 口多,確實不少外來人士(看車證判斷)停車在校內。一樣的邏輯,自己家都不夠停了, 還要提供別人來這邊停? 4. 機車退出宿舍區:長官們把舍區與圖書館周邊相提並論,讓我認為很不夠將心比心。 請問人類是住在家裡,還是住在圖書館?回到家時,是疲累的,還是抱著郊遊的心情? 要舍胞停好車,走個五分鐘才到宿舍休息,無疑地讓學生更疲累。機車退出舟山路,好處 是美化環境,但是研究生享受不到這好處,因為研究生早出晚歸,做完實驗研究後回到 宿舍就要休息,沒有閒情逸致每天欣賞生態池。如同第一段所述,最大得利者是遊客。 以人為本以人為本,這個“人“到底是誰?遊客是人,機車族是人,住宿生也是人,當彼 此利益衝突,校方是擁護誰? 舉例:(1)台灣主權,是由台灣人民決定,還是大陸人民? (2)蘭嶼是否蓋核廢料場,由蘭嶼人民決定,還是政府? (3)宿舍區能否停機車,由舍胞決定,還是校方? 同樣的問題,校方長官也許心中有不同答案...但我們可以發現,校方作決策的方式,居 然跟台灣政府、大陸政府的方式差異無幾。 5. 會議的定位:當天會議其實是政策說明會,而非政策討論會。原本抱著討論政策心情參 與的舍胞,會後發現浪費兩個小時,因為木已成舟,政策已定且不容學生挑戰更改(我指 的是機車停宿舍區這件事)。所以我建議,以後學校召開會議時,如果屬於不能更改結論 的,請事先說清楚會議定位,以免再有學生浪費時間。 同樣地,校務會議的定位也請長官思考一下。台大這間公司,是要由員工會議主導走向, 還是由董事會議主導。如果是前者,那麼我建議以後無須再召開政策宣導說明會,畢竟 學生出席會議並沒有實質意義,反而降低行政效率罷了!宣導政策可以用mail或海報張 貼,不應浪費學生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0.68 ※ 編輯: teru3515 來自: 140.112.230.68 (06/16 00:15)

06/16 16:30, , 1F
推~~很認真的意見...
06/16 16:30, 1F

06/16 21:06, , 2F
推薦這篇文章。 然後稱呼這些人長官真是污辱自己的嘴巴
06/16 21:06, 2F

06/20 00:47, , 3F
如果機車不能拖吊...可以鎖車呀~跟在校內違規汽車一樣
06/20 00:47, 3F

06/20 00:53, , 4F
找一堆法律規章一堆理由~
06/20 00:53, 4F

07/22 21:03, , 5F
推薦這篇文章..說的真好....!!
07/22 21:03, 5F

07/24 20:30, , 6F
推薦!!!
07/24 20:30, 6F
文章代碼(AID): #16ShiBGv (NTUb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