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情報] 2011洄瀾盃排球賽

看板NTU_MED_VOL作者 (Wink)時間14年前 (2011/04/05 15:02), 編輯推噓1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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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Volleyball 看板 #1Dcec7Og ] 作者: aibahikari ( 相葉雅紀~マイガール) 看板: Volleyball 標題: [情報] 2011洄瀾盃排球賽 時間: Tue Apr 5 11:16:20 2011 01. 活動名稱:2011年洄瀾盃排球賽 02. 主辦單位:花蓮縣排球運動協會、東華大學排球社 03. 活動宗旨:推廣花蓮觀光,結合旅遊與運動,並藉由排球比賽的進行,聯絡各地球友 情感,並促進排球運動的盛行,力求身心平衡發展,培養運動家之精神。 04. 活動說明:採50分落地得分一局決勝制,初賽分組循環,決賽單淘汰進行比賽。本 次賽事,將保證每支參賽隊伍在沒有棄權或被沒收比賽的情況下,至少參 與三場的比賽 05. 活動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體育館室內球場。 06. 活動裁判:聘請中華排協B級以上專業裁判人員擔任。 07. 活動時間:2011年7月8、9、10日。 08. 活動用球:採用彩色皮球。 09. 活動分組:分男子六人制(男子組)、混排六人制(混合組)共兩組。網高部份,男子 組為243公分,混合組為230公分。惟因場地時間限制,各分組預計各取24 隊參賽。 10. 比賽規則: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本次活動採用2009-2012國際排球規則,並 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11. 參賽資格: a.任一選手可同時報名不同組別(唯同一組內,任一選手限報一隊),不得冒名參與 比賽。如大會發現重複名單,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 事。 b.每隊至多可有兩名甲組球員(或排球項目體保生),或一名國手(或企業聯賽選手) 在場上參與比賽。相關定義如下: 國手:凡為排球項目相關之現役或1981年7月8日(含)以後出生曾獲選為國手或 企業聯賽選手者視為國手。 甲組球員:球員具以下資格之一者,視為甲組球員 (1) 1981年7月7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手或企業聯賽選手視為甲組球員。 (2) 1981年7月8日(含)以後出生且曾為 ‧高中甲組球員; ‧大專聯賽一 級球員(特優級球員);或 ‧因排球項目而升學之體育資優生 。 一般生:凡不具國手或甲組球員資格者均為一般生。 註:各報名隊伍於報名填寫隊員資格時,仍須依照是否曾為國手或甲組球員據實填寫,以 利大會進行查核。唯大會將依照其出生日期加以判斷是否可視為甲組球員或一般生。 12. 隊伍組成:每隊至多報名12人。 13. 報名費用:每隊2500元 (含500元保證金於賽後退還)。 14. 報名期間:本賽事將於五月中旬開始接受報名,敬請密切注意。 15. 比賽規定: a.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本次賽事將於 每場次開始前檢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比賽。 b.各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單一服飾,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運動上衣, 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大會備有號碼衣租借,不合 服裝規定之隊伍需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方可參賽。 c.混排六人制之服裝規定,男子與女子選手各自相同即可。 d.參賽隊伍應於該隊賽程時間開始前20分鐘,至該隊比賽場地紀錄台進行登錄並檢 驗身分證明文件。 e.參賽隊伍於該隊賽程時間開始前10分鐘若仍未到場登錄,或於賽程時間開始時該 隊場上球員不足六人,則該隊該場次由大會判定為棄權,以0:1負於比賽對手。 f.本次賽事均採用單局決勝落地得分制,初賽採分組循環,決賽採單淘汰制。每局 50分落地得分制,無DEUCE上限,贏2分以上者為勝。每局於25分時換場,換場不 休息,每局每隊有三次30秒暫停。 g.本次活動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1)於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另比賽進行中,每邊三次 觸球中,需有一名以上女子選手觸球;即一次來回中如無女子選手觸球(攔網 之觸球不含在三次內),而該隊在完成攻擊該球過網時,判決該隊失一分,對 方得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不在此限)。 (2)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也不能在前區以高於球網的高度完成攻擊。但以拳頭 向上將球擊至對方球區的情況不在此限。 (3)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對方女子選 手進行攔網動作(「攻擊的定義請參照排球規則」)。 h.本次比賽,每場每隊伍至多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i.罰則:未經登錄、不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或槍手,如於比賽現場發現或經檢舉其 參賽事實,將沒收該場賽事,判決對方隊伍獲勝。惟該隊仍能參與未賽完 之場次。 16. 爭議處理: a. 各場比賽如有爭議,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無明文規定者,則 以大會之判決為最終決定。 b. 有關球員資格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向大會提出,事後概不受理。 17. 活動備案:大會保留所有更動賽程的權利,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將 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 18. 活動獎勵:每組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以茲鼓勵。 19. 補充規定: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佈之。 20. 洽詢專線:蔡沛圻0939260543,Email: pagetsai@gmail.com,FB ID: Page Tsai。 21. 活動保險:本次活動保險為每人100萬意外險及3萬元實支實付傷害險。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sk=group_155778844482855 -- 上啊、皮卡丘! 社長,我跟潤くん ψsei51244 ピカ!   ピカ! 十萬伏特!! 想退出嵐了 ………… \○/ ← 卡 → \○/ _○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64.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97

04/05 15:28, , 1F
是要隊遊的意思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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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5:54, , 2F
這個看起來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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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好山好水好無聊的花蓮嗎 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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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沒入伍的話~想再去花蓮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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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去一趟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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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梯入伍不是八月嘛~~花蓮好山好水的 我超想再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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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去北濱公園打沙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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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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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那時已經順利考完qual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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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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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報的話 先算我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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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45, , 12F
我應該也可以吧~ 不太影響國考吧?(有經驗者給點意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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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51, , 13F
完全不影響~樓上國考時間應該跟我一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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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早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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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會很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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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妳還有兩年可以考到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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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不會很丟臉啦 你不說也沒人知道你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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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真溫馨~ O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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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41, , 19F
我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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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事,先加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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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chvmeT (NTU_MED_V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