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請教simon0929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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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不想說什麼. 因為我也有女朋友. 我也希望他可以留宿晚一點甚至住宿. 但...畢竟選擇住宿BOT是我自己的選擇並沒有人強迫我. 一開始住學校宿舍,就應該知道有不能帶異性過夜的條例. 所以簽了合約我也不會說任何話,這是自己的選擇. 即便是我也想要讓家人朋友留宿. 我也不會抗議,因為我不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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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意見. 相信原文當中部份推文的意見也與本人的想法相同. 在入住契約第五條當中是這麼記載的. 五、使用租賃標地物之限制:. 乙方應於租用期間內遵守「國立台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 學生. 宿舍管理辦法」、宿舍生活公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與本契約等之規. 定; (下略). 該條中提及的宿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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