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A棟提案(附理由修正版)已刪文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 (勾.勾.手)時間16年前 (2009/06/13 20:34),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以下為小幅修正後的提案,並附上修正理由, 主要修正部份為提案第五點以及修正理由第六點, 並順便藉此表達一下個人立場, 對於訪客時間的提案我主張有寬鬆的訪客時間, 但要求嚴格的查證及登記制度維護舍胞的安全。 這次的提案是希望A棟舍胞也有在公投中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 不管是贊成我的提案的或是反對的, 我都希望你們可以用公投單表達出自己的意見, 對於結果我也會絕對尊重, 我個人認為,如果訪客在安全管理及不影響安寧下, 做訪客的性別區分是沒有意義的差別待遇以及歧視, 因此,此次提案是實現學生自治的精神,並且提供一個比較方便的訪客制度, 希望不要將問題複雜化, 請願意連署的同學們將你們的房號及姓名回站內信給我, 姓名及房號僅供連署用途,明天就是提案的最後期限了, 希望大家願意幫忙,給大家有一個表達自己想法的機會~ 以下是我的修正版提案內容,和之前不同的部份將以黃色標示: (草案精神及修正理由大部分內容感謝fptp同學的提供~) ----------------------------------------------------------------------------- 國立台灣大學太子學舍-台大水源舍區「訪客時間」規定公投修正提案 提案人:A棟1165 楊雅婷 (PTT帳號Eternalvian) 1. 將原定「太子學舍-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第五條 第一款「會客時間:早 晨七時至晚間十一點。」修正為「訪客登記時間:早晨七時至凌晨一時」 2. 訪客進出入本宿舍皆應於訪客登記時間內至櫃檯登記換證,換證時間以十 二小時為限,超過十二小時則需離開本宿舍或是至櫃檯重新換證。若訪客 超過十二小時仍未離開宿舍且經勸阻無效時,管理員得責成輔導員,並與 輔導員一同強制訪客離開。 3. 住戶需對自行領入之訪客之行為負責。管理員及輔導員對於訪客之行為,除 明顯違反公共安全法規、國家法律、滯留超過十二小時未換證並勸阻無效 者以及他住戶依照本宿舍所通過之「住戶生活公約」及「訪客規定」所列 違規事項檢舉外,不得強制訪客離開。 4. 原住戶保有檢舉他住戶及其訪客之行為違規之權利。 5. 訪客如於公共區域活動,應配戴識別證。違者經檢舉可由輔導員或管理員查驗身份。 如非訪客,得強制其離開。 6. 本提案內容得於每學期由台灣大學太子學舍-水源舍區各棟生治會或住戶經 一定人數連署召開之舍民大會修正之。 提案理由: 1. 將『訪客登記時間』設置為早上七點至凌晨一點,亦即在這段時間宿舍房間內可以有 訪客『登記換證進入』。但在這段時間外,訪客仍然可以『離開』(但在訪客登記時間外 不能換證再進入)。會設置這項規定的原因在於,超過半夜一點的『來訪客』,在通過公 共空間(最主要就是走廊)時,可能會有干擾到其他住戶休息的疑慮,故為此規定。 2. 維持登記及換證制度,確保住戶的安全及秩序管理。 3. 登記制度主要以『換證』為體現,不強制規定訪客在哪一個時間必須離開,而是以『 換證時間』為計算時間的基準,以十二小時為限,超過十二小時須重新至櫃檯換證或是直 接離開宿舍。 4. 針對拒絕換證,或是破壞規定的同學,我們主張輔導員可以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 ,強制請訪客離開。 5. 明確規定管理員及輔導員得以『強制訪客離開』的項目,在不明顯違反國家法規,或 是未經其他住戶依據『訪客規定』或是『生活公約』檢舉的情況下,管理員及輔導員不得 『強制訪客離開』。而其中,因『是否留宿』為一不能證明的行為(『留宿不等過夜』), 故輔導員跟管理員自然不得依照『過夜之事實』,逕行判定其為『留宿行為』而強制驅離 。 5. 住戶本應保有檢舉他人違反生活公約或是訪客規定的權利,不論有沒有訪客,舍胞本 來就不應該侵害到其他住宿生的權益。在訪客妨礙舍胞安寧且有具體事證下,管理員或輔 導員可進行勸阻,如勸阻無效,管理員得責成輔導員,並與輔導員一同強制訪客離開。 6. 在寬鬆的訪客制度下確認訪客身份應有相當的規範。為避免有人從地下室帶訪客上來 而造成管理上的安全問題,因此主張訪客於公共區域活動時應配戴證件,以證明其為訪客 之身份。違反者經檢舉可由輔導員或管理員查驗身份。如非訪客,得強制其離開。 7. 本修正案在每一學期的舍胞大會上保留修正權利。 a. 條文內容制定之後應有適當的途徑給予後來的使用者救濟的管道。 b. 保障嗣後入住者亦有參與投票及表達意見之機會,隨時試探民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22

06/13 21:01, , 1F
推一下這篇 目前連署還差幾個人 請A棟舍胞幫幫忙~
06/13 21:01, 1F

06/14 03:19, , 2F
推!
06/14 03:19, 2F

06/14 15:57, , 3F
目前還缺三位同學的連署,請大家幫幫忙~~
06/14 15:57, 3F

06/14 16:11, , 4F
如果連署不滿的話就無法提案了喔~
06/14 16:11, 4F

06/14 20:52, , 5F
已經連署成功了~謝謝大家!
06/14 20:52, 5F

06/14 20:52, , 6F
希望成立公投案後大家能踴躍投票!
06/14 20:52, 6F
文章代碼(AID): #1ACvouuy (NTU_BOTDor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