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入侵私人帳戶臺大PTT爆爭

看板NTUT_EE490A作者 (小偉>.)時間19年前 (2005/10/07 03:57),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Chiaor 信箱] 作者: backto1982 (夢回1982) 看板: Hate 標題: 入侵私人帳戶臺大PTT爆爭 時間: Fri Oct 7 03:40:13 2005 入侵私人帳戶臺大PTT爆爭 【中央日報 陳曼玲.臺北訊】 大學生BBS網站又傳爭議,全國最大BBS站臺大批踢踢(PTT)實 業坊傳出前站長發現男友疑似劈腿,便違法以站長管理權限公器私用,侵 入情敵帳戶,閱覽情敵信件內容,還刪除情敵個人資料,涉及觸犯刑法, 目前相關當事人使用記錄已遭站方封存,網友希望檢察官能主動介入偵辦。 昨日各大媒體教育記者都接獲一封匿名檢舉電子郵件,內容指PTT一女 性前站長發現男友疑似劈腿,於是向PTT2法務站長商借使用具有管理 權限的ID,直接侵入情敵信箱,閱覽情敵帳號內所有私人信件、個人資 料與訊息紀錄,證實男友確實劈腿,氣憤之餘一舉刪除情敵信箱內私人信 件,導致此事曝光。 信中指稱,PTT管理群徹查發現確有其事,於是秘密召開會議,最後卻 決定粉飾太平,不對所有使用者公開此事,以保持PTT站台良好聲譽。 但昨日有站長階層因看不下PTT站方侵害使用者權利後,還欺騙所有使 用者、否認一切行為,主動在PTT恨板上爆料,導致整個事件浮上檯面 ,網友罵聲不斷。 部分網友認為,此次PTT前站長窺閱使用者私人信件,除已違反個人資 料保護法,並涉及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妨害電腦使用罪、侵入他人帳號部 分;至於刪除使用者私人信箱信件,更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刪除他 人電磁記錄,應負刑責。 檢舉信表示,PTT註冊人數多達近百萬人,站方掌握這麼多筆個人資料 與信件,卻完全不受法律管理,政府實不應再縱容下去,臺大校方也應拿 出鐵腕整頓;PTT恨版上多位網友更呼籲檢察官能主動介入偵辦此事, 讓百萬使用者有免於被侵害隱私。 面對指控,PTT系統管理者昨日否認曾為此事開過秘密會議,更沒有刻 意封鎖消息,只表示確實聽到上述「傳言」,但因一直聯絡不到雙方當事 人,無法查證事件的真實性,目前只能暫時封存雙方帳號及使用記錄。站 方尚無計畫將全案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臺大學務長馮燕表示,將請臺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釐清PTT的管理 權責,尤其PTT使用者百分之八十都非臺大學生,如何有效管理,將請 學生提出檢討方案,學校也會將網路使用倫理與規範張貼在網站上,提醒 學生在網路散布隱私、毀謗他人名譽或入侵他人信箱的行為都已經觸法。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5/2ds86.html -- 你很像牠 http://www.91flash.com/flash/12002.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101

10/07 03:40,
來了來了
10/07 03:40

10/07 03:40,
有豪洨= ="
10/07 03:40

10/07 03:41,
看來該來的還是要來
10/07 03:41

10/07 03:41,
好吧鬧得夠大了嗎
10/07 03:41

10/07 03:42,
挖!
10/07 03:42

10/07 03:43,
那位系統管理者是誰呀(嘆)
10/07 03:43

10/07 03:43,
靠...還真的勒
10/07 03:43

10/07 03:43,
似乎又有人要被請去喝咖啡了....
10/07 03:43

10/07 03:43,
這真的還假的阿??
10/07 03:43

10/07 03:44,
事主早已向頻果記者報料 跟鬧大有什麼關係
10/07 03:44

10/07 03:44,
樓上~真的啊~昨天還有戰過(煙)
10/07 03:44

10/07 03:45,
四樓的請注意第二段第一行
10/07 03:45

10/07 03:45,
靠腰~不是假網址,不過連結還沒上網,看來PO的人是奇摩的?
10/07 03:45

10/07 03:46,
對阿 奇摩新聞還找不到
10/07 03:46

10/07 03:49,
原PO是記者被抓包?
10/07 03:49

10/07 03:50,
我可沒說,我只說是奇摩網站
10/07 03:50

10/07 03:50,
注意一下來龍去脈
10/07 03:50

10/07 03:51,
奇摩找不到
10/07 03:51

10/07 03:51,
因為連結還沒上網,但是已經擺上資料庫了
10/07 03:51

10/07 03:51,
不然就是proxy還沒更新
10/07 03:51

10/07 03:52,
絕對不可能是假文章,除非奇摩有人工作不想要了
10/07 03:52

10/07 03:55,
應該有記者混在鄉民之中
10/07 03:55

10/07 03:56,
檢舉信
10/07 03: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51.167

10/07 08:29, , 1F
在網路上填資料,就像在路上寫問卷一樣嘛~~
10/07 08:29, 1F

10/07 11:16, , 2F
張名清:無聊!可恥!
10/07 11:16, 2F
文章代碼(AID): #13HO6y4y (NTUT_EE49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