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社心講綱:記憶與遺忘(2007/10/3)
作者: camduck (camduck) 看板: camduck
標題: 社心講綱:記憶與遺忘(2007/10/3)
時間: Thu Oct 25 18:51:08 2007
社會心理學課堂講綱
@台灣大學社會系,李明璁,2007/10/3
主題:記憶與遺忘
一、健忘(transience)
1885年德國心理學家Ebbinghaus的「遺忘曲線」:一個關於記憶的典範實驗。
遺忘的比例在記憶初期較多,但隨時間遞增,遺忘反而會趨緩。
對於故事情節的記憶,大約從四十上下開始衰退;
對於字彙方面的記憶衰退,則到五十歲左右才明顯。
但所謂衰退,其實與年輕人相比大約也只有10-15%的差別。
老人痴呆症(這其實是一種潛藏污名化效果的中文命名)
Alzheimer’s Disease:腦部老化致使神經細胞無法正常運作
記憶不只受生理因素決定,更受社會性因素影響。
即使是只有幾秒鐘的事,也有可能被深刻記憶。
人們集體性地重覆談論某事,會加深記憶,甚至「製造」記憶。
所謂的記憶消失,到底是完全自腦海中抹除,
或者是暫時掉到暗處、等待某種媒介觸發或召喚,
至今仍有爭論(基本上仍得case by case)。
記憶可以增強嗎?
兩千年前希臘人就開始發展「視覺影像記憶術」:
一種系統化的「收錄」方式,把人事物像掃瞄建檔般快速且有效儲存。
但此技術並不能保證你因此擁有眼鏡一般,可以戴上這個技術就能過目不忘。
事實上,勤加磨練這種收錄技術還是需要,否則終究還是會遺忘。
想像演員如何牢記台詞,不是逐字逐句死背,而是進入角色,宛若附身。
等到能脈絡化、系統性而邏輯化地掌握角色,他的台詞自然不難牢記。
二、失神(absent-mindedness)
失神與健忘的差別
健忘:在高爾夫球場開出球後,等其他同伴開完,他又走上開球坪準備開球。
失神:一時忘了剛摘下的眼鏡放哪、或把東西遺留在某處。
記憶是一種收錄能力
有兩種層次:一個是可以事後系統化的回溯細節(recollection)、
另一種則只是熟悉感(familiarity)。
集中性的凝視凝聽,有助於recollection,相對的則只是較模糊的熟悉感。
日常生活中有許多已經重複記憶N次的「自動行為」(如開車或打字),
一開始我們會全力以赴地記憶細節以求表現精準,
但等到這些記憶已經寫入身體成為自動行為,我們反而容易「失神」。
換言之,我們可能不會遺忘這些事物,但卻會失神於這些事物。
自動行為造成某種暫時自動失憶、弔詭的失神。
記憶不只記錄過去、也指向未來:「回溯性記憶」和「展望性記憶」的一體兩面。
展望性記憶又分成:
事件導向:等一下見到誰要提醒他做啥事
時間導向:十分鐘後要把雞腿從烤箱取出翻面
展望性記憶總是需要「提示」。
問題是我們常常在未來尚未來臨前就先失神了,以致於根本忘了注意提示。
失神的關鍵之一是忙碌與混亂,干擾性因素過多。
事件導向的展望性記憶能力,老人不見得比年輕人差;
但時間導向的展望性記憶能力,老人就明顯比較衰退。
所以要提醒老人在特定時間內服藥,就必須找到能將時間導向轉化成事件導向的提示。
提示之所以有效,前提是夠明顯。問題是如果提示過多,等於也稀釋了其效果。
例如桌上貼滿了便利貼、或行事曆裡記滿了待辦事項。
提示物因此成為一種商機,各式各樣的提示用物件是資本主義賴以運作的基本配備。
三、空白(blocking)
「我知道我知道你先別講,就是那個誰、誰?糟糕我突然想不起,明明昨天還看到他…」
考試時,明明記得很清楚,怎突然忘了某一點。
空白是一種突發且暫時的遺忘,但和漫不經心的失神不同,
空白其實是很專注要憶起某事但就是一時卡住。
因為是一時片刻卡住,只要有提示可能隨時就蹦出,所以跟健忘也不一樣。
Baker/baker paradox:一個經典實驗
將受試者分兩組,給他們看一些陌生人照片;
其中一組要記名字(如貝克Baker 或波特Potter)、另一組要記職業
(如麵包師傅baker或製陶師傅potter)。結果記住職業的比記住人名的多。
名字乍看是獨一無二屬於這個個體,但其實卻缺乏鮮明的社會形象。
你見到一個陌生人知道他叫某某,跟你知道他是個計程車司機或大學教授,
後者容易被記憶,因為有足夠的資訊和聯想可資收錄。
這又與刻版印象的吻合或衝突有關:人名比職業或身分更難被刻版化或類型化。
然而這麼說其實是比較從西方社會觀點來看的,
因為許多民族的命名比西方個人主義社會更強調脈絡、情境或特質。
比如說印地安人會以嬰兒出生當時當地的情境來命名。
一般來說,記得職業而忘記姓名的情況比較容易發生。
但相反的,記得姓名而忘了職業幾乎不可能發生。
這是因為姓名只是一個「字彙」,它其實是檢索目錄最抽象的裡層。
職業則提供了各種視覺、概念、乃至社會性的資訊,是檢索目錄的表層。
所以如果名字是可以明確反應個人特質,甚至可以因時因地而有名字的變化,
這反而容易被記得。非洲人和印地安人彼此忘記名字的機率比西方人低很多。
除了忘名,另一種典型的空白,就是舌頭打結、一時語塞。
一句話講到一半突然卡住了,接下來真確的詞一直出不來,
可能是一片空白,也可能是有另一個你其實知道不適當的詞,不斷在干擾。
這是一種ugly sisters效應。
(灰姑娘故事中,兩個壞心姊姊想假冒玻璃鞋的主人爭相騙取王子)
最後一種空白,是有點哀傷的,也是人類自我保護的一種機制或暫時性遺忘,
與創傷息息相關。這種遺忘不是健忘,而是一種指向性的遺忘(directed forgetting)。
此一指向不只是要封鎖特定事件,也可能擴及相關的經驗。
因為相關經驗作為一種記憶提示,會指向創傷,所以一起封鎖。
這是一種「記憶檢索禁制」(retrieval inhibition)。
cf. Freud的壓抑(repression)命題
Freud認為人會把引發不安的事物排除於意識之外,而掉到潛意識裡。
但記憶檢索禁制卻有可能仍在意識層次,只是一種轉身或暫存,
而不是完全的閃躲或封包。當然這可以被視為強度的差異而不互斥。
四、錯認(misattribution)
dejavu或是一種記憶嗎、還是幻覺?
好像曾經夢見或遇過,或者一種奇妙的「既視感」,
宗教說這是前世、Freud說這是一種潛意識的暗示與召喚。
「記得」(實際而客觀上)根本未曾發生過的事,這是很神奇的錯認。
指鹿為馬可能是很危險的,比如說造成冤獄。
這可能是夾雜著刻版印象和記憶錯位與錯置(memory conjunction error)所造成。
錯位:你可能對這人確實有彼時彼地的印象,但其實他根本不是你以為自己目擊的那人。
mis-articulate導致mis-attribution了。
甚者也可能是幻想與印象的雜揉,
或者有部分是強烈的熟悉感卻加上資料殘缺不全的記憶收錄,就很可能產生誤認。
比如說,警方要求目擊者從一排嫌犯中做出指認,這種傳統方法其實相當危險。
因為人們常常會根據「相對」的判斷、也就是從這一排人裡面找出「最像」的那個;
問題是;「最像」不等於「就是」。
但目擊者還是可能受到自我和警方無形的暗示作出所謂指認。
必較好的做法應該是:看過一個就判定一次,並且論過一輪後,
再打亂次序重新指認一次。
另外一種錯認是「隱藏記憶」(cryptomnesia):
此症狀和前述對陌生事物有dejavu相反,是指原本熟悉的事物卻自己誤認是嶄新的。
比如說不自覺地剽竊別人寫的東西,將之放於自己的創作中;
做一首曲子,但其實旋律卻很接近某首前人之歌 但並未自覺。
有時我們甚至會剽竊自己過去的想法,以為這是新發現。
五、暗示(suggestibility)
個人會將外在具有誤導性的資訊融入個人回憶中。
暗示與錯認有密切關連,但多數錯認是在沒有明顯暗示下產生,所以仍有差別。
受到暗示而遭誤導的回憶,可能和真實記憶一樣栩栩如生。
暗示的議題對警方如何偵訊目擊者的意義重大。
因為即使只是訊問人員無意識地回答「好」會「對」、
也儘管目擊者明瞭這些問題事關重大,但暗示還是有可能改變真正的原始記憶。
為了避免暗示的兩種偵訊方式:
一是催眠:催眠作為一種導引,使目擊者「重回現場」。
但法庭對於催眠偵訊所得能否作為有效證詞,很有爭議
(說不定誤導情況比一般暗示更強)。
比較好的新方式是「認知偵訊」(cognitive interview)
1.首先要求證人盡量自由說出與事件有關的事物,警方要提出比較特定具體
而非籠統的問題,比如問「他的上衣是什麼顏色」而不是問「他的樣子」。
2.因為某些細節可能一開始就被遺漏,所以要讓證人在腦海中重建「場景」。
3.讓證人以不同時間順序回憶事件經過,比如先從頭到尾、再反過來倒敘一次。
4.請證人以不同角度來看事件,比如從犯人或受害者觀點來看。
此外,童年記憶,尤其是不愉快的部份,既有可能空白,
但也有可能呈現相反的、因暗示而強化的可能。
相關的視覺影像文本、乃至於解夢的心理分析都可能變成一種暗示。
換言之,療癒系可能療傷,也可能造成「更傷」的暗示效果。
六、偏頗(bias)
George Orwell小說「一九八四」中,黨的口號:
「誰控制了過去,就控制了未來;誰控制了現在,就控制了過去」。
五種偏頗:
一貫性偏頗:讓「過去」屈從一致於「現在」。
例如為現在的政治傾向找到過去的理由。
改變性偏頗:讓「過去」區隔差異於「現在」。
例如減肥或美容手術後帶來自信的神話(敘述過去有多麼不堪)。
上述兩種偏頗最具體的展現,就是面對親密關係
(P. Neruda的詩句:「愛情太短,而遺忘太長」)。
一貫性:為現在的離異找到過去的理由
(「我們現在會這樣,其實是因為我以前就這樣想…」);
改變性:從現在的美好貶抑過去的差勁
(「我們(或我)現在這樣多好,以前真是糟透了…」)。
後見之明偏頗:「我早就知道會這樣…」
球迷會說我早就知道哪一隊如何如何有問題,難怪他們後來會輸;
或政治意見不同者會說我早就知道所以選舉結果注定會如此這般…
這其實也是一種誇大型的一貫性偏頗:把過去建構成與現在相符合。
後見之明無所不在,且阻礙了真正的反省累積和經驗學習。
後見之明是一種自戀主義,一種自卑轉自大的表現。
自我中心偏頗:「你記錯了,我記得是這樣才對」
這其實是親密關係產生裂痕的徵兆:
當對方不再是自我投射的一切,「自我」就會膨脹並且質疑對方的記憶
(透過言說自己記憶的真確)。更進一步的、成為自我「美化」的偏頗。
這也是一種「自我防衛」的機制。
此外,自我美化也會透過誇大過去遭遇的困難和不幸來呈現。
刻板印象偏頗:刻板印像是一種「省力」的、但也是很粗糙的歸納收錄方式。
比如以為自己記得黑人的某個犯罪事件,但那位黑人根本沒幹過;
原來只是因為你對「黑人」的刻板印象造成偏頗記憶。
這是「以聯想定罪」(guilt by association)。
七、糾纏(persistence)
1986年加州天使隊和紅襪隊爭冠,天使隊已經連勝三場。
第四戰第九局下半五比四領先,兩出局一壘有人。原本準備慶功了,
王牌救援投手Moore投手甚至連投兩好球,卻被轟出逆轉全壘打。
天使隊士氣一路下跌,又連輸三場,紅襪隊因此奪冠。
之後Moore一直走不出自責的陰影,被打全壘打的記憶不斷糾纏,陷入憂鬱,
婚姻與事業都出現危機。1989年他舉槍自盡。
情緒性事件的回憶總是特別清晰。而正命或負面經驗何者較為難忘,至今仍有爭論。
實驗顯示,正面經驗只是熟悉,但負面經驗卻細節清晰,甚至有誇大傾向。
活在過去的人(「早知如此….」),與前述後見之明的自戀偏頗形成反差,
關於現在的自我感覺遭透了。
其實,沒有過不去的事情,只有過不去的心情。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創傷後壓力失調),
如越戰士兵難以回返日常(推薦Alan Paker的經典電影「鳥人」)。
面對創傷,大家都知道要選擇遺忘,問題是:遺忘得了嗎?
在一個安全情境下再次經歷創傷,作為一種治療;
「imaginal exposure therapy」(想像暴露治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akira0906 來自: 140.112.7.59 (11/02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