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社心講綱:記憶與遺忘(2007/10/3)

看板NTUTO作者 (KK)時間16年前 (2007/11/02 09: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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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mduck (camduck) 看板: camduck 標題: 社心講綱:記憶與遺忘(2007/10/3) 時間: Thu Oct 25 18:51:08 2007 社會心理學課堂講綱 @台灣大學社會系,李明璁,2007/10/3 主題:記憶與遺忘 一、健忘(transience) 1885年德國心理學家Ebbinghaus的「遺忘曲線」:一個關於記憶的典範實驗。 遺忘的比例在記憶初期較多,但隨時間遞增,遺忘反而會趨緩。 對於故事情節的記憶,大約從四十上下開始衰退; 對於字彙方面的記憶衰退,則到五十歲左右才明顯。 但所謂衰退,其實與年輕人相比大約也只有10-15%的差別。 老人痴呆症(這其實是一種潛藏污名化效果的中文命名) Alzheimer’s Disease:腦部老化致使神經細胞無法正常運作 記憶不只受生理因素決定,更受社會性因素影響。 即使是只有幾秒鐘的事,也有可能被深刻記憶。 人們集體性地重覆談論某事,會加深記憶,甚至「製造」記憶。 所謂的記憶消失,到底是完全自腦海中抹除, 或者是暫時掉到暗處、等待某種媒介觸發或召喚, 至今仍有爭論(基本上仍得case by case)。 記憶可以增強嗎? 兩千年前希臘人就開始發展「視覺影像記憶術」: 一種系統化的「收錄」方式,把人事物像掃瞄建檔般快速且有效儲存。 但此技術並不能保證你因此擁有眼鏡一般,可以戴上這個技術就能過目不忘。 事實上,勤加磨練這種收錄技術還是需要,否則終究還是會遺忘。 想像演員如何牢記台詞,不是逐字逐句死背,而是進入角色,宛若附身。 等到能脈絡化、系統性而邏輯化地掌握角色,他的台詞自然不難牢記。 二、失神(absent-mindedness) 失神與健忘的差別 健忘:在高爾夫球場開出球後,等其他同伴開完,他又走上開球坪準備開球。 失神:一時忘了剛摘下的眼鏡放哪、或把東西遺留在某處。 記憶是一種收錄能力 有兩種層次:一個是可以事後系統化的回溯細節(recollection)、 另一種則只是熟悉感(familiarity)。 集中性的凝視凝聽,有助於recollection,相對的則只是較模糊的熟悉感。 日常生活中有許多已經重複記憶N次的「自動行為」(如開車或打字), 一開始我們會全力以赴地記憶細節以求表現精準, 但等到這些記憶已經寫入身體成為自動行為,我們反而容易「失神」。 換言之,我們可能不會遺忘這些事物,但卻會失神於這些事物。 自動行為造成某種暫時自動失憶、弔詭的失神。 記憶不只記錄過去、也指向未來:「回溯性記憶」和「展望性記憶」的一體兩面。 展望性記憶又分成: 事件導向:等一下見到誰要提醒他做啥事 時間導向:十分鐘後要把雞腿從烤箱取出翻面 展望性記憶總是需要「提示」。 問題是我們常常在未來尚未來臨前就先失神了,以致於根本忘了注意提示。 失神的關鍵之一是忙碌與混亂,干擾性因素過多。 事件導向的展望性記憶能力,老人不見得比年輕人差; 但時間導向的展望性記憶能力,老人就明顯比較衰退。 所以要提醒老人在特定時間內服藥,就必須找到能將時間導向轉化成事件導向的提示。 提示之所以有效,前提是夠明顯。問題是如果提示過多,等於也稀釋了其效果。 例如桌上貼滿了便利貼、或行事曆裡記滿了待辦事項。 提示物因此成為一種商機,各式各樣的提示用物件是資本主義賴以運作的基本配備。 三、空白(blocking) 「我知道我知道你先別講,就是那個誰、誰?糟糕我突然想不起,明明昨天還看到他…」 考試時,明明記得很清楚,怎突然忘了某一點。 空白是一種突發且暫時的遺忘,但和漫不經心的失神不同, 空白其實是很專注要憶起某事但就是一時卡住。 因為是一時片刻卡住,只要有提示可能隨時就蹦出,所以跟健忘也不一樣。 Baker/baker paradox:一個經典實驗 將受試者分兩組,給他們看一些陌生人照片; 其中一組要記名字(如貝克Baker 或波特Potter)、另一組要記職業 (如麵包師傅baker或製陶師傅potter)。結果記住職業的比記住人名的多。 名字乍看是獨一無二屬於這個個體,但其實卻缺乏鮮明的社會形象。 你見到一個陌生人知道他叫某某,跟你知道他是個計程車司機或大學教授, 後者容易被記憶,因為有足夠的資訊和聯想可資收錄。 這又與刻版印象的吻合或衝突有關:人名比職業或身分更難被刻版化或類型化。 然而這麼說其實是比較從西方社會觀點來看的, 因為許多民族的命名比西方個人主義社會更強調脈絡、情境或特質。 比如說印地安人會以嬰兒出生當時當地的情境來命名。 一般來說,記得職業而忘記姓名的情況比較容易發生。 但相反的,記得姓名而忘了職業幾乎不可能發生。 這是因為姓名只是一個「字彙」,它其實是檢索目錄最抽象的裡層。 職業則提供了各種視覺、概念、乃至社會性的資訊,是檢索目錄的表層。 所以如果名字是可以明確反應個人特質,甚至可以因時因地而有名字的變化, 這反而容易被記得。非洲人和印地安人彼此忘記名字的機率比西方人低很多。 除了忘名,另一種典型的空白,就是舌頭打結、一時語塞。 一句話講到一半突然卡住了,接下來真確的詞一直出不來, 可能是一片空白,也可能是有另一個你其實知道不適當的詞,不斷在干擾。 這是一種ugly sisters效應。 (灰姑娘故事中,兩個壞心姊姊想假冒玻璃鞋的主人爭相騙取王子) 最後一種空白,是有點哀傷的,也是人類自我保護的一種機制或暫時性遺忘, 與創傷息息相關。這種遺忘不是健忘,而是一種指向性的遺忘(directed forgetting)。 此一指向不只是要封鎖特定事件,也可能擴及相關的經驗。 因為相關經驗作為一種記憶提示,會指向創傷,所以一起封鎖。 這是一種「記憶檢索禁制」(retrieval inhibition)。 cf. Freud的壓抑(repression)命題 Freud認為人會把引發不安的事物排除於意識之外,而掉到潛意識裡。 但記憶檢索禁制卻有可能仍在意識層次,只是一種轉身或暫存, 而不是完全的閃躲或封包。當然這可以被視為強度的差異而不互斥。 四、錯認(misattribution) dejavu或是一種記憶嗎、還是幻覺? 好像曾經夢見或遇過,或者一種奇妙的「既視感」, 宗教說這是前世、Freud說這是一種潛意識的暗示與召喚。 「記得」(實際而客觀上)根本未曾發生過的事,這是很神奇的錯認。 指鹿為馬可能是很危險的,比如說造成冤獄。 這可能是夾雜著刻版印象和記憶錯位與錯置(memory conjunction error)所造成。 錯位:你可能對這人確實有彼時彼地的印象,但其實他根本不是你以為自己目擊的那人。 mis-articulate導致mis-attribution了。 甚者也可能是幻想與印象的雜揉, 或者有部分是強烈的熟悉感卻加上資料殘缺不全的記憶收錄,就很可能產生誤認。 比如說,警方要求目擊者從一排嫌犯中做出指認,這種傳統方法其實相當危險。 因為人們常常會根據「相對」的判斷、也就是從這一排人裡面找出「最像」的那個; 問題是;「最像」不等於「就是」。 但目擊者還是可能受到自我和警方無形的暗示作出所謂指認。 必較好的做法應該是:看過一個就判定一次,並且論過一輪後, 再打亂次序重新指認一次。 另外一種錯認是「隱藏記憶」(cryptomnesia): 此症狀和前述對陌生事物有dejavu相反,是指原本熟悉的事物卻自己誤認是嶄新的。 比如說不自覺地剽竊別人寫的東西,將之放於自己的創作中; 做一首曲子,但其實旋律卻很接近某首前人之歌 但並未自覺。 有時我們甚至會剽竊自己過去的想法,以為這是新發現。 五、暗示(suggestibility) 個人會將外在具有誤導性的資訊融入個人回憶中。 暗示與錯認有密切關連,但多數錯認是在沒有明顯暗示下產生,所以仍有差別。 受到暗示而遭誤導的回憶,可能和真實記憶一樣栩栩如生。 暗示的議題對警方如何偵訊目擊者的意義重大。 因為即使只是訊問人員無意識地回答「好」會「對」、 也儘管目擊者明瞭這些問題事關重大,但暗示還是有可能改變真正的原始記憶。 為了避免暗示的兩種偵訊方式: 一是催眠:催眠作為一種導引,使目擊者「重回現場」。 但法庭對於催眠偵訊所得能否作為有效證詞,很有爭議 (說不定誤導情況比一般暗示更強)。 比較好的新方式是「認知偵訊」(cognitive interview) 1.首先要求證人盡量自由說出與事件有關的事物,警方要提出比較特定具體 而非籠統的問題,比如問「他的上衣是什麼顏色」而不是問「他的樣子」。 2.因為某些細節可能一開始就被遺漏,所以要讓證人在腦海中重建「場景」。 3.讓證人以不同時間順序回憶事件經過,比如先從頭到尾、再反過來倒敘一次。 4.請證人以不同角度來看事件,比如從犯人或受害者觀點來看。 此外,童年記憶,尤其是不愉快的部份,既有可能空白, 但也有可能呈現相反的、因暗示而強化的可能。 相關的視覺影像文本、乃至於解夢的心理分析都可能變成一種暗示。 換言之,療癒系可能療傷,也可能造成「更傷」的暗示效果。 六、偏頗(bias) George Orwell小說「一九八四」中,黨的口號: 「誰控制了過去,就控制了未來;誰控制了現在,就控制了過去」。 五種偏頗: 一貫性偏頗:讓「過去」屈從一致於「現在」。 例如為現在的政治傾向找到過去的理由。 改變性偏頗:讓「過去」區隔差異於「現在」。 例如減肥或美容手術後帶來自信的神話(敘述過去有多麼不堪)。 上述兩種偏頗最具體的展現,就是面對親密關係 (P. Neruda的詩句:「愛情太短,而遺忘太長」)。 一貫性:為現在的離異找到過去的理由 (「我們現在會這樣,其實是因為我以前就這樣想…」); 改變性:從現在的美好貶抑過去的差勁 (「我們(或我)現在這樣多好,以前真是糟透了…」)。 後見之明偏頗:「我早就知道會這樣…」 球迷會說我早就知道哪一隊如何如何有問題,難怪他們後來會輸; 或政治意見不同者會說我早就知道所以選舉結果注定會如此這般… 這其實也是一種誇大型的一貫性偏頗:把過去建構成與現在相符合。 後見之明無所不在,且阻礙了真正的反省累積和經驗學習。 後見之明是一種自戀主義,一種自卑轉自大的表現。 自我中心偏頗:「你記錯了,我記得是這樣才對」 這其實是親密關係產生裂痕的徵兆: 當對方不再是自我投射的一切,「自我」就會膨脹並且質疑對方的記憶 (透過言說自己記憶的真確)。更進一步的、成為自我「美化」的偏頗。 這也是一種「自我防衛」的機制。 此外,自我美化也會透過誇大過去遭遇的困難和不幸來呈現。 刻板印象偏頗:刻板印像是一種「省力」的、但也是很粗糙的歸納收錄方式。 比如以為自己記得黑人的某個犯罪事件,但那位黑人根本沒幹過; 原來只是因為你對「黑人」的刻板印象造成偏頗記憶。 這是「以聯想定罪」(guilt by association)。 七、糾纏(persistence) 1986年加州天使隊和紅襪隊爭冠,天使隊已經連勝三場。 第四戰第九局下半五比四領先,兩出局一壘有人。原本準備慶功了, 王牌救援投手Moore投手甚至連投兩好球,卻被轟出逆轉全壘打。 天使隊士氣一路下跌,又連輸三場,紅襪隊因此奪冠。 之後Moore一直走不出自責的陰影,被打全壘打的記憶不斷糾纏,陷入憂鬱, 婚姻與事業都出現危機。1989年他舉槍自盡。 情緒性事件的回憶總是特別清晰。而正命或負面經驗何者較為難忘,至今仍有爭論。 實驗顯示,正面經驗只是熟悉,但負面經驗卻細節清晰,甚至有誇大傾向。 活在過去的人(「早知如此….」),與前述後見之明的自戀偏頗形成反差, 關於現在的自我感覺遭透了。 其實,沒有過不去的事情,只有過不去的心情。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創傷後壓力失調), 如越戰士兵難以回返日常(推薦Alan Paker的經典電影「鳥人」)。 面對創傷,大家都知道要選擇遺忘,問題是:遺忘得了嗎? 在一個安全情境下再次經歷創傷,作為一種治療; 「imaginal exposure therapy」(想像暴露治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akira0906 來自: 140.112.7.59 (11/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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