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騎鐵馬過斑馬線 最高罰600元

看板NTUST_bike作者 (自己把路走出來)時間16年前 (2008/03/02 14:50),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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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T-TX-B92 看板] 作者: lingen (自己把路走出來) 看板: NTUST-TX-B92 標題: [新聞] 騎鐵馬過斑馬線 最高罰600元 時間: Sun Mar 2 14:49:43 200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mouse0720 (凜月銘心)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新聞]騎鐵馬過斑馬線 最高罰600元 時間: Sun Mar 2 14:47:55 2008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下月中開始,可別再隨意騎著自行車穿越斑馬線了,否則會被罰三 百至六百元! 正名自行車 不能載人、酒後騎車 除了穿越斑馬線,官員也提醒民眾,不少行為都是違規,例如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違規會 遭罰三百至六百元;而自行車也不能酒後騎車,但此部分目前並無具體罰則,未來會擬訂具 體罰則。 交通部最近大幅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近卅條條 文,除了將腳踏車正名「自行車」,也明確規定自行車可比照機車停放機車停車格,未來並 將在斑馬線外劃設自行車穿越道等,傾向於下月中開始執行。 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表示,此次修正的法令,除了將條文中的腳踏車全部正名為自行車,最 大的變化是規定腳踏車可比照五百五十西西以下機車,停放於機車停車格中另外就是給自 行車一定程度的路權,未來將在十字路口的行人穿越道旁劃設自行車穿越道。 斑馬線上須牽行 最快四月中執行 官員指出,過去自行車定位不明,常常可見民眾騎著自行車穿越斑馬線,也未曾聽過有人因 此挨罰,但斑馬線是行人專用的穿越道,根據規定,任何車輛都不能行走,自行車任意穿越 ,可處以三百至六百元罰鍰。 未來劃設自行車穿越道後,自行車必須由專屬的穿越道穿越馬路,在沒有劃設自行車穿越道 的地方,則應騎乘在斑馬線外,或下車牽行穿越斑馬線。號誌部分,自行車應根據車輛行車 號誌指示行駛,而非根據行人專用號誌。 逐步落實行人、各種車輛路權是近年交通法令修法重點,為了鼓勵民眾多選擇自行車代步, 路政司官員指出,下階段會繼續修法,讓自行車路權明確化,有自行車專用道的地方,人、 車就應分流,如自行車與行人共用路權,自行車就應禮讓行人。 在法令尚未有進一步規定前,現階段會透過誘導方式,鼓勵地方政府重視自行車與行人路權 ,例如未來補助地方闢建生活圈道路時,將會要求地方劃設明確的人行道或自行車道,給行 人與自行車足夠的空間。 -- 「鴛鴦,你不能愛她。」 「為什麼?」 「你忘了你三個妹妹是怎麼死的嗎?她們死時的慘狀,皮開肉綻、腦漿 洴流。她哥哥是你的殺妹仇人阿!!」 「那又怎麼樣,三隻蟑螂罷了。」 「別忘了,你也是一隻蟑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37.223

03/02 14:48,
偉大的政府.........
03/02 14:48

03/02 14:49,
話說有人知道日本的規定是?
03/02 14:49
-- OD──┼ ┼ 曾幾何時│我習慣了用 這樣也好 ┼ 這四個字來代替│自己心中的遺憾 ─┼─ ┼─┼┬┼┼ ─┼ └┼ ─┼┬┼ ┼─┼ 遺憾越深 我用的次數越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4.75 -- OD──┼ ┼ 曾幾何時│我習慣了用 這樣也好 ┼ 這四個字來代替│自己心中的遺憾 ─┼─ ┼─┼┬┼┼ ─┼ └┼ ─┼┬┼ ┼─┼ 遺憾越深 我用的次數越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4.75

03/02 18:38, , 1F
官員最近沒事吵,開始找老百姓麻煩了?
03/02 18:38, 1F

03/02 23:48, , 2F
可能這就是官員們所謂的路權吧 XD
03/02 23:48, 2F

03/02 23:48, , 3F
單車的路權是要靠教育的方式才能獲得的呀QQ
03/02 23:48, 3F

03/03 01:03, , 4F
不怎嚜信老伯.老阿婆會遵守這規定...
03/03 01:03, 4F

03/03 08:11, , 5F
我不帶證件你怎麼開我單? 先建立車架跟車主的關係吧...
03/03 08:11, 5F

03/03 08:12, , 6F
零件就在想吧@@
03/03 08:12, 6F

03/25 18:28, , 7F
用跳的XD?
03/25 18:2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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