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緊急協尋==隨身碟~~最後硬是給我找到了!!!

看板NTUST_Talk作者 (魔笛)時間14年前 (2010/01/13 00:05), 編輯推噓47(5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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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碟~~最後硬是給我找到了!!! 謝謝各位的關心! 今天他並沒有拿到學務處或計中還…… (很多人該不會是想等我公佈他的照片,故意不提醒他吧…呵呵) 也許是大家的念力導致,還是他根本就沒再怕, 今天他本人晚上出現在計中,穿著打扮跟那天一模一樣, (我說過影像很清晰) 就連眼拙的我都認出來,他………很可疑 (我近視眼,且經常跟認識的人擦身而過都沒注意到,突然也眼神銳利了起來 *_*) 但是,他發現我在看他時 (可能看過我隨身碟中的照片,認出是我), 就用手撐著下巴,順便把嘴摀住, 我在他旁邊繞了好幾圈,試圖拍下他的照片,但是他的手死都不離開(更可疑~~), 但是從背面,確認是一模一樣的穿著, 於是請認得他長相的工讀生火速前來確認, 他一看就說”是這個人沒錯!!” 我上前詢問: 禮拜五是不是有撿到隨身碟,他立即否認。 我又問: 是在RB508教室掉的,裡面資料很重要,請你還給我… 他說: 我不記得有撿到隨身碟! 於是我就說:我看監視器畫面,就是你拿走的!! 他才稍為慌張的說,我不知道哪一支是你的 (那不就是承認A了很多支…。) 接著還理直氣壯問我: 你叫甚麼名字,我要確認你的身分 (我都還沒問你咧…。) 我說:沒關係,我們到櫃台請工讀生確認身分。 他邊說邊掏出一把隨身碟(有三隻散落,就是我跟另一位同時被他拿走的隨身碟,另外有一 個透明塑膠袋裝了幾隻…數目不詳……我看是慣犯吧!真是夠了!!) 還念念有詞說: 你叫甚麼名字,我要確認是你的你才能拿走 (哇咧!難不成你是台科”流動 失物招領處”!!) 當場被我人贓俱獲!! 還理直氣壯… 最後,在我的指證歷歷之下,他只歸還禮拜五撿到的這三隻(原本不是我的那隻他還不想還 咧),其餘的收回口袋…, (一時之間我也無法證明那幾隻是不是他自己的,只好作罷) 隨後他說:這樣就好了吧! (一副我們耽誤他時間的樣子,立刻轉身回去他的位子) 目前已經將全部經過,告訴計中人員, 經過查證,他們已經知道他的系級,學號,姓名, 目前,計中也有他所有影片照片資料,全案交由計中處置。 還好,我的隨身碟安然無恙,沒想到是由我親手逮捕, 當然,期間還有計中人員花很多時間幫我調閱監視畫面, 而且工讀生們熱心指認,協助圍捕,真的很感謝他們 ^^ 奉勸有心人士不要試圖想A東西,可是會全都錄! 同學們若不小心遺失物品,可以去櫃台詢問,有很多好心人士會幫忙拿到櫃檯, 如果找不到,也請記得確切的時間地點,才有機會找回來! 至於那位”流動失物招領處”先生,不但大剌剌留下姓名學號(填寫失物招領紀錄), 還若無其事地,繼續坐在我附近上網,印資料,臉不紅氣不喘的, 連聲道歉都沒有,在計中待了至少兩個小時後才走…(無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3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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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 好恐怖 ="= 要不要請遺失USB的人全都去看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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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好怕他回去馬上全部format 怎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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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有看學生證嗎= = 說不會他報的是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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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還是想看看是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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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樣已經算竊盜了...我認為不能姑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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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定又會有同學的隨身碟被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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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囂張怎麼不直接報警說他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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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最後是原PO自己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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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了啦,別姑息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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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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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不該有這種人! 讓他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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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要讓大家知道他是誰吧...還不悔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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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該讓他接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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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姑息,這樣會害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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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資料+1 要就當場對他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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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太扯了...移送法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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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給他一個過怎樣? 台科養這種學生? 小偷夠多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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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我的隨身碟!!!!裡面有我產設作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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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知道是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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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9, , 20F
強烈建議公佈該名慣犯的姓名、系級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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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原po比較有意見.. 要是我直接扭送警局 客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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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嗎?放他走?至少把它的照片公佈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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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網登錄的學號跟他填失物招領紀錄一樣…算老實人?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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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原PO不報警也不公佈偷竊慣犯照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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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24, , 25F
請不要姑息好嗎?這樣只會害了其他更多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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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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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29, , 27F
太誇張= =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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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30, , 28F
計中已經處理了,或許明天會貼,至於身分,可以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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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有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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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不該有這種人! 讓他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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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49, , 31F
誇張的台灣人…國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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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呀 好可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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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應該要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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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他的資料,他果然是離開學校了(畢業)B9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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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還擔心公布照片他會沒臉留在學校,原來他真的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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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94的也可能是延畢的..不過怎麼會是電子的..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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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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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8:52, , 38F
純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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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家東西手會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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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還真笨,居然隨身攜帶贓物出現在同一地點穿同樣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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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成這樣搞不好還抓得到,給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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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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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小偷 可以公布嗎?? 我覺得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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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會送到警察那邊 學校最後也是搓掉吧 頂多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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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也沒有關係 至少讓全校認識他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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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已經畢業的資料可以在學校流動?(學生證或計中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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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公佈長相吧 或是在記中門口貼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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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有在印東西 九成在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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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延畢=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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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12308:誇張的台灣人…國恥啊 沒錯!真是台灣國的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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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建議公布嫌犯資料,以供師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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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提示一下什麼系幾年級的阿誰阿 提示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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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要姑息 這樣只會讓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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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真的很可能只會壓下來~不然當時當下立刻就會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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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原PO身為當事人趕快報請處理!直接將小偷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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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報警,學校也壓不下來吧,偷竊是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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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過他只是讓他再有機會偷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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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精神有疾病?或是有某方面症狀?感覺有點向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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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症,彷彿身邊多了顆未爆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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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2:37, , 60F
金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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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3:02, , 61F
報警了啦 留這種人在我們身邊未免也太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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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3:05, , 62F
已提醒計中所有工讀生注意!!他留的不是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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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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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27, , 64F
只少給他系上教授知道 我以前念的學校系上老師有聯合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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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私德認為不該讓他從該校畢業的學生 不知道台科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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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48, , 66F
之前出變態 現在出小偷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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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57, , 67F
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放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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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59, , 68F
說到姑息養奸 我就想到兄弟象老闆 活生生 血淋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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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沒羞恥心就讓他去警局泡咖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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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6:47, , 70F
這傢伙什麼態度啊,不認為自己犯罪的話那就讓法律告訴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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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6:57, , 71F
還滿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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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7:15, , 72F
我的NET外套也不見啦!!!!!!!!!難道有他的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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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7:18, , 73F
馬的我之前掉創見8G該不會也是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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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05, , 74F
馬的 大家來成立守望相助抓賊互助會好了 !!
01/13 18:05, 74F

01/13 18:49, , 75F
幹 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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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9:58, , 76F
你放過他就是害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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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27, , 77F
相信他還會繼續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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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系 不確定是畢業還延畢 電研社可能也是攝影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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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4是延畢一年的吧 或是有休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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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關鍵字 "攝影社" 猜到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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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是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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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3:16, , 82F
幹,這種人抓去關啦,沒資格拿台科的畢業證書。
01/15 03:16, 82F

01/16 03:23, , 83F
壞人可以當到這種最高境界也算是值得佩服了@@
01/16 03:23, 83F

01/16 18:22, , 84F
女宿樓下也常走失隨身碟 我的重要照片全部都不見了T~T
01/16 18:22, 84F

01/16 22:19, , 85F
對呀!! 小偷出來面對!
01/16 22:19, 85F

01/24 00:37, , 86F
吐出來我的隨身碟ˊˋ
01/24 00:37, 86F
文章代碼(AID): #1BJ9tCEa (NTUST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