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看板NTUST_Talk作者 (牛肉桑)時間15年前 (2009/04/30 01:30), 編輯推噓10(1006)
留言16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現在整個局勢混亂到 比平常中午的一餐還亂 來立個指標告訴不同的人 啊是要幹嘛 1.被寄信恐嚇、罵髒話的 恭喜你有錢賺了 (超爽的~撿到一百塊~) 首先請保留好信件 照相+把信件列印出來 帶著以上證據去地檢署 記住喔,是地檢署。 不要去警察局,因為這種小案子會吃案 只有去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指派警方調查,才有效率 約莫一個月時間,檢方分別會通知你以及被告來開偵查庭 說明案件偵辦情形以及可能的處分等等 那刑309 公然侮辱 這種小案子基本上檢座都會要求兩方和解 (你硬要告也行啦 會拖個快半年 浪費司法資源就是了) 只要犯罪事實確定成立 你大概能要求五千~兩萬的和解金 通常是一萬元 最後 $$拿到記得請客。 2.寄人信恐嚇的、罵髒話的 你可以挫著等(  ̄ c ̄)y▂ξ賽一點的話被害人告知校方 大概會來個記過之類 啊如果告上去 犯罪事實成立 大概會來個退學之類 再見~再見~ 還有個方法是去搞張精神疾病證明 和解金是跑不掉 不過退學倒是可以搓掉 3.要罷免哀皇的 嗯哼 cd先生又搞錯順序了 請先等NTUSTService板,組長BARZII對你提的罷免案做出回應跟確認 你才能去Uni-NewBoard開連署文 然後贊成跟反對來大戰一周 4.只想看戲的 這個時間大概剩下便利商店有開 去小7買個關東煮或是泡麵 回來一邊打著魔獸科科笑 被當150賺等溫泉的時候就跳出來看看有什麼新進度 以上 (  ̄ c ̄)y▂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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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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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1.應該是要去嗆他不敢去告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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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程序錯了 到時候IOUPTT會以這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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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你在圖書館肚菇(打瞌睡)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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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號+1 不過是在測試新遊戲戰鎚 聽說明天考單操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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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可以拿照片去八卦問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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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備案後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一樣簽下去也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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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一個老太婆訛詐一筆,剛跑完這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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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拿去告是一種教訓 可是也是給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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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私人信件算"公然"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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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pxs~ 他可能認為他公開了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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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公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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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已經介入,事件得以平息 (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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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殺手:我是零號.....(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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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只有在公開場合才算公然 否則只能算名譽毀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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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8xEMy (NTUST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