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民法

看板NTUST_STUDY作者 (Chunkai)時間16年前 (2009/06/09 02:10),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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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所:通識學科 教 師:林瑞珠 必 選 修:選修 學 分:3 心 得: 1.評分方式:期中考40% + 報告30% + 平時成績30% 。 2.期中考題型:選擇題60% + 問答題40% 。 3.選擇題答案在講義裡,問答題答案在案例裡。 4.平時成績的評分方式是依據同學上Blackboard平台討論的次數,記得要上去 發表回覆,高分群與低分群的差異幾乎就是差在平時成績。 5.如果期中考同學們考不好,期末會考選擇加分題。 6.每一週課程上一個單元,如民法緒論、債之發生-權利主體、權利客體、 法律行為、契約關係、侵權行為、民法債編各論-旅遊、合會與人事保證、 民法物權-所有權、抵押權、民法親屬-婚姻、父母子女、民法繼承...等。 7.開學要分組,然後根據課程單元選定一個主題,自行設計成一個案例, 每週一組報告,在課堂上與老師和同學們討論。 8.案例報告於期末要製作成書面,最後一堂課老師會讓同學們票選最佳案例, 得票數最高的那一組可以獲得老師頒發的獎金5,000元。 9.點名是額外加分,整學期如果沒有缺席,老師期末還會再加分。 10.老師人很好,上課也很有趣,認真學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11.期末成績可以商量,加分加到破表的同學分數會調降,分數可以挪給其他 成績比較低的同學。 推 薦 度:★★★★★(大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7.240

06/09 13:10, , 1F
林瑞珠老師上課很認真,上課有趣學的東西又多!
06/09 13:10, 1F

06/11 20:06, , 2F
選必修 寫錯了 這應該是必修
06/11 20:06, 2F

06/13 02:02, , 3F
其實我都是當作通識處理XD
06/13 02:02, 3F

06/21 06:24, , 4F
因為通識課不算是專業必修 所以當成是"選擇性的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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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6:27, , 5F
之前有參考過其他板友的寫法 很多也是都打成選修
06/21 06:27, 5F
文章代碼(AID): #1ABLG3lT (NTUST_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