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理院盃排球等比賽場地─化學系學生會長的說明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gis (企鵝)時間20年前 (2005/04/28 12: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一、. 我不認為該位同學該道歉。. 畢竟他PO文的內容是請大家評理。. 二、. 關於場地租借的問題。. 我想我們會直接跟場地組反應,. 並且將此版一系列關於場地的內容直接交給場地組負責人林聯喜老師,. 讓校方來判定有沒有「公器私用」的濫權情況。. 特別是180篇的內容是相當具代表性的一篇文章,.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kangaroo (1217(五)化學之夜)時間20年前 (2005/04/28 10: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道歉:. 在這裡先說聲抱歉 寒假借場的方式不對. 交接的時候被告知可用別的社團的章或是和別系合辦來借場. 由於不了解借場規定. 所以當時沒有察覺不妥. 2.借場:. 關於開學之後借場的部分. 全權交給體育. 所以在不了解狀況的情形下. 已通知體育和數學系聯絡. 之前也同時po上體育的聯絡方式.
(還有54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