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情報] 本學期學則修正重點

看板NTUSCSA作者 (台大理學院學生會)時間19年前 (2006/10/05 01:3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academ 看板] 作者: newnike (自強不息) 看板: academ 標題: [情報] 本學期學則修正重點 時間: Wed Oct 4 11:36:36 2006 本校學則修正案,業經教育部95年8月18日台高(二)字第0950113671號函准備查,自95學年 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 修正重點如下: 一、 一般生一次1/2不及格退學及特種生一次2/3不及格之成績因素退學規定修正為: 一般生累計一次達1/2及一次逾1/3不及格則退學, 特種生累計一次達2/3及一次逾1/2不及格則退學。(第27、28條) 二、 廢除雙重學籍應退學之規定。(第48、75條) 三、 取消一年級曾1/2不及格不得報考轉學考試之規定。(第5條) 四、 依94年12月28日公布修正「大學法」之規定修正事項: 1. 大學得設跨系、所、院之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修畢學分學程,發給學程學分 證明;修畢學位學程,依法授予學位。(第40-2、53-2條) 2. 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成績優異者,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第53-1、67條) 五、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規定依交換計畫合約約定須向對方學校 繳交學費者,得專案簽准於出國交換期間免繳本校學費,並得以出國交換為由申請延長修 業年限。(第11、17-1條) 六、 依教育部之指示,為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規定因懷孕、生產而申請之休學, 不計入休學年限內;因產假之補考成績以授課教師評定之實際成績計算;核准產假者不適 用平時請假扣分之規定。(第31、36-1、46條) 七、 因應進修學士班停招,「學生夜修辦法」改為「學生夜修及日修課程辦法」 ,放寬日修課程範圍,並規定夜修、日修分別向進修推廣部總務組及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第58條) 八、 增訂應修畢業學分數達60學分以上之研究生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至多二年 。(第72條) 九、 依教育部94年12月14日函之指示,將有關輔系、雙主修、學程、轉系(組)所、 學分抵免與暑期修課等事項於本校學則中訂定原則性之基本規範,故其另訂之辦法則無須 報部。(第16-3、19、37、39、40、40-2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6.1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64
文章代碼(AID): #158--gsD (NTUSC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