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理院盃橋牌比賽章程
2005 理院盃橋牌比賽章程 (3/21 最新版)
一、比賽日期:2005年4月23-24日
二、參賽資格:
台大理學院各系所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每系所報名隊數不限。
比賽期間比賽選手均須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備查驗。
三、賽制與賽程:
隊制賽,每隊四至六人。
依一般隊制賽規則,每回合分數換算為 VP,依總 VP 多寡決定循環賽名次。
報名隊數九隊(含)以下:大循環,每回合打 16 牌。
(同一系所報名兩隊者,兩隊須在第一回合對戰)
報名隊數十隊(含)以上:抽籤分兩組循環 (同一系所若報名兩隊,
會先分開在兩組),每回合打 16 牌。
各組取前兩名交叉準決賽,每場打 24 牌。
冠亞軍賽與季殿軍賽,每場打 32 牌。
四、注意事項:本比賽全程禁菸。
五、獎勵:取前三名,各頒給獎盃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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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在這份章程裡面,有幾個尚未確定的地方:
1. 比賽場地
要視參賽隊數多寡決定借用哪個場地
2. 報名費用
支出主要有三大項,其中 A B 兩項又與參賽隊數多寡息息相關 :
A. 場地費用 (會盡量借用不需場地費的場地比賽)
B. 是否需購製新牌與牌套? (如果購製新牌與牌套,會在賽後均分給參賽各隊)
C. 裁判費用 (要請哪種等級的裁判? 是否有友情價?)
3. 每回合牌數
這點在報名的隊伍數目確定之後,可能會有些更動,
目前是以最多十二隊報名做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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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橋牌比賽章程的內容,有需要討論的地方,歡迎提出來。謝謝。
台大大氣系橋藝社 社長 林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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