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105-1會期第二次定期大會公報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時間9年前 (2016/10/21 1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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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學生代表大會 105 學年度第 1 會期第二次定期大會 105 學年度學議字第 2016200010 號 時間:2016 年 10 月 4 日(二)18 時 45 分至 20 時 56 分。 地 點:本校新生教學館 202 室。 出席者:文學院,吳音妮、郭兆翊、劉昱辰、周允梵、高浩凱、許哲榕;理學院,黃泊羲 、許皓雲、徐翊宸、陳育宏、許軒瑋;社科院,林冠亨、王亮中、劉哲銘、吳欣陽、廖俊 翔;醫學院,黃序立、黃敦昱、羅瑞恩;工學院,張聿棨、李欣庭、高章琛、林後維、林 冠廷;生農院,徐培瑄;管學院,吳侑霖、林子期;法學院,吳振寧、高運暄、林彥廷、 楊子敬、林宇凡。 出席者共 32 人。 缺席者:文學院,高慕曦、吳政融;理學院,顧文傑;社科院,李政軒、蘇長慶、羅京; 生農院,劉昱佑;管學院,陳彥霖、彭子淇、何智凡;電資院,羅啟仁。 缺席者共 11人。 請假者:社科院,趙振辰、曾靖容;工學院,薛沛宜;生農院,許予安;管學院,姚旺廷 ;電資院,林昱嘉;法學院 蕭奕翎。 請假者共 7人。 列席者: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委 詹皓詠、選舉罷免執行委 員會 黃順明、燈音小組組長 吳冠霖、燈音小組副組長 游雅安。 列席者共 5人。 旁聽者:文學院,陳俊臣;生農院,陳品何。 旁聽者共 3人。 紀 錄:秘書長 林君禪、秘書 鄭依如、秘書 陳沐恩、秘書 黃子寧。 紀錄共 4人。 宣布開會(2016 年 10 月 4 日 18 時 45 分) 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 副議長 黃泊羲:由於周前會長辭職,相關提案故不排入議程。今天優先處理補選預算案 。 工學院 林後維:學生會會長報告是否誤植。 副議長 黃泊羲:由代理會長來報告現在學生會狀況。 確認會議公報 副議長 黃泊羲:錯字及名字誤植已請秘書處更正。 本會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副議長 黃泊羲:雖然總預算案尚未通過,學代會會依照預算法第二十八條照常運作。學 生會長補選預算案,並沒有經過財委的審查,會在大會上進行三讀程序。本次請代理會長 列席,會說明目前學生會狀況。 副議長 黃泊羲於18:49將主席地位交予社科院 劉哲銘。 二、本會各委員會報告 校務委員會報告,副議長 黃泊羲:一常與二常間並沒有開會,在三常之前會召開一次, 並邀代理會長列席來討論各級校務會議狀況。 紀律委員會報告,副議長 黃泊羲:已審議一常、二長的請假案。 社科院 劉哲銘於18:52將主席地位交予副議長 黃泊羲。 財務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許軒瑋: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活動委員會報告,文學院 周允梵: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外務委員會報告,管學院 林子期: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教務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王亮中: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學務委員會報告,法學院 林彥廷: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有在針對一常提出的案件 作接洽。 總務委員會報告,文學院 劉昱辰: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今天有參加有關宿舍的校 規會,會在下次的委員會提出討論。 法制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林冠亨:第二次法制委員會,討論關於選罷法、對外條例草案 、會長副會長相關規定等。選罷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選委在接獲罷免案提案和聯 署人名冊三日內須提交相關學習資料予主管機關查對。對外條例刪除預算活動及非預算活 動區別。關於正副會長等相關規定,因十分複雜,稍晚會將有共識的資料請各位學代參閱 。若有心參與法委的學代,歡迎多多來開會,否則因為人數眾多,難以順利開會。 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廖俊翔: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三、本會秘書處報告 秘書長 林君禪:法規彙編已經印出來,歡迎學代索取。各委員會秘書已經委派了,煩請 各主席多照顧新的秘書。根據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學代會可以正常運作。2016年海峽兩岸 青年領導力論壇,學代會有三個名額,稍後會將詳細資訊放在社團中。 社科院 林冠亨:若沒有報到的學代,是否能夠整理出名單,已確認開會的門檻。 秘書長 林君禪:因為尚未報到的兩位學代目前正在交換,仍保有學籍,故還算是學代。 剩餘的學代都已經報到了。 四、學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員會報告 文學院 周允梵:退出法制委員會,加入總務委員會。 學生代表大會紀律委員會補選 社科院 林冠亨:提名工學院 林後維。 副議長 黃泊羲:不足額,採正反決。 贊成 12 票;反對 0 票。 工學院 林後維,加入紀律委員會。 行政部門報告事項 一、學生會會長報告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目前尚未任命部會首長,學生會運作暫時以常務為主。燈音小 組在辦活動時會有其需求,請燈音小組組長上台報告。 燈音小組組長 吳冠霖:PA組隸屬於活大管理組,器材只能在活大使用且免收租金,比較 屬於培訓人員的部分。燈音小組則隸屬於學生會活動部,承接的業務較貼近一般學生活動 ,無場地限制並會酌收租金。燈音組會舉辦燈音講座,讓舉辦之夜的人能夠了解燈音組運 作方式。因為兩邊人員大致上都是同一批人,這學期有些活動若需要的話,會改以PA組來 運作。 理學院 許軒瑋:學生會有些部分仍在運作,想請問會長對這些事情的掌握程度以及會如 何處理?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目前努力想與周前會長做交接,預計明天中午會做交接。性工 坊有在事前動支經費,在我代理的任內無法核銷。電影獎已經辦完頒獎了,發放的補助經 費尚未方放,前文化部長表示需要從帳戶拿錢才能發放。這部分會等明天與周前會長交接 完後再處理。 理學院 許軒瑋:希望下次常會能請代理會長針對暑特及金錢運用狀況做報告。 文學院 周允梵:關於電影獎的補助,是否有核准團隊的相關資料?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會再去做確認。 學生代表質詢 提案討論 一、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特別預算案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委 詹皓詠:周前會長於9/29辭職,依規定於45天內進行補選,擬 於11/3投票。10/27、10/28會分別在校總區及醫學院校區進行政見發表會。登記截止後會 進行選務人員招募。考慮到成本與人力問題,會進行紙本投票,以及電子化身分驗證系統 。因是紙本投票,不會辦理遠距離投票。投票地點則沿用上次的十二個票點。共有十二個 票點,安排早上、下午兩班,總共會有48人次。開票人員會有十個人,預計開票時間會在 五個小時結束。身分驗證系統會請一位工程師駐點排除狀況。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一讀的表決。 贊成 2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案一讀通過。 醫學院 黃序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二讀。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有辦理講習的必要?若複雜度沒這麼高,是否有其他方式讓選務人 員了解? 答:我認為若讓選務人員自行看業務內容,可能會有沒注意到一些較複雜的小細節。 法學院 林彥廷:文書部分中的印章與印台,是否有之前遺留的可以繼續使用?或是有其 他細項沒有註明。若印章、印台沒有保留的話,這次選舉完後是否可以做永續的使用? 答:印章存放在學生會的倉儲哩,但不確定是否能夠找的到,若能,將不會動用到這筆支 出。 法學院 林彥廷:有沒有其他細目可以說明一下。 答:上次使用到的印台,應該已經乾了。開票使用到的筆通常都會寫到沒有水,所以需要 重新購買。因會借用到票匭等用品並運到各票點,故需要器材運輸費,包含租車與司機的 錢。誤餐費為前一天準備隔天投票的用品。戶外點需要帳篷與桌子的租借。 文學院 周允梵:帳篷與桌椅的部分,是否可以列出單價? 答:這是一家長期合作的廠商,原本的價錢為7500元,但因這是很久以前的價格,上一次 補辦選舉時提高了1000元。若需要報價單,會再請委員要一張。 法學院 楊子敬:桌椅是否能夠不花錢跟學校借? 答:要借到大量的桌椅並放置到各個票點並不容易。在考量到我們的人力、資源以及工作 量的話,選擇採取與廠商合作的方式。 理學院 許軒瑋:上學期決算時發現補選的影印費只花了2003元,為何今年選務資料影印 費預算仍編4000元? 答:這個部分可以再討論。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將此項預算從4000元下修至2000元。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席 詹皓詠:上次因為情況混亂,有些錢並沒有報到帳。若直接下 修至2000元,我認為執行有困難。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修正動議,將2000元修正至2500元。 理學院 許軒瑋:撤回剛剛所提的動議。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修正動議表決。 贊成 13 票;反對 0 票。 選務資料影印費從4000元下修至2500元。 理學院 許軒瑋:器材運輸費去年實際支出為5200元,今年為何為9000元? 副議長 黃泊羲於19:54宣布休會。 副議長 黃泊羲於19:59宣布復會。 答:上個會期司機是請朋友幫忙,故價格有壓低。手排與自排的車,價錢也會不一樣,因 為運送票匭的時間不固定,無法確定誰會有空,也不能確定會是哪種車子,所以現在仍無 法確定確切的價格。學代若要下修預算的話,希望還是能比上個會期決算還要高。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二讀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二讀通過。 工學院 林後維:提議逕付三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三讀。 法學院 林彥廷:針對誤餐費註解詢問,人是否改成人次較佳? 答:並不影響。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三讀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案三讀通過。 二、學生會交接法制化討論案 理學院 許軒瑋:這次學生會28屆交接到29屆發生了許多交接上的問題,發生了許多缺漏 。故認為需要將交接過程明確化,過去曾擔任部門首長的人也有其責任在。提出來讓大會 討論是否有法制化的必要性,若有必要的話再送到法委做研議。 文學院 周允梵:以活委的角度來看,過去活動的紀錄與延續、對外的契約也都須納入。 若法委有討論的話,也可以邀活委與外委討論。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能請各委員會提出意見清單,彙整後能較具體且明確的制定法規。 理學院 許軒瑋:是否能請法委訂出明確的時辰? 社科院 林冠亨:若法規要於補選完適用,希望各委員會於下周五以前彙整交給法委。 三、105學年度第1會期第一次外務委員會效力追認案 醫學院 羅瑞恩:會議中僅討論出副主席人選。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追認案進行表決。 贊成 12 票;反對 0 票。 本追認案通過。 臨時動議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一個決議案。希望以學代會的名義,針對機械系事件學校所提出的 申覆,發布聲明稿提出抗議與譴責。目前仍在跟相關的各性別社團進行串聯。因連署的社 團還不確定,所以內容還會做些微的調整。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一讀進行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案一讀通過。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二讀。 理學院 許軒瑋:提出修正動議。原先的提案為將這份聲明發布出去,現在修改為,將這 份聲明進行部分微調後,在學代會的平台發布,最後再請秘書處公布。 副議長 黃泊羲於20:33宣布休會。 副議長 黃泊羲於20:38宣布復會。 理學院 許軒瑋:撤回修正動議。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擱置動議。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擱置動議進行表決。 贊成 8 票;反對 0 票。 此決議案之擱置動議通過。 文學院 周允梵:針對機械系事件聲明案,請學代會授權學生代表 周允梵以這份聲明為 基礎,以學代會的名義,向相關社團進行串聯。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一讀進行表決。 贊成 6 票;反對 0 票。 本案一讀通過。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逕付二讀進行表。 贊成 7 票;反對 0 票。 本案逕付二讀。 法學院 林彥廷:是否會有同意人數門檻? 答:下次常會可以看到最終版本,到時候可以再做討論。以學代會來說,只要決議通過就 有其效力。 醫學院 黃序立:串聯的行動會是公開還是私下?公開的化,是否會使用到學代會宣傳的 平台? 答:目前預計聯屬的對象為性別社團及組織,以私下聯絡的方式進行。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二讀進行表決。 贊成 8 票;反對 0 票。 本案二讀通過。 自由發言 理學院 許軒瑋:希望能夠有一隻無線麥克風。 文學院 周允梵:各校級會議等代表目前十分混亂,希望能夠趕快校務委員會決定這件事 情。 社科院 林冠亨:正副會長相關規程,若學代有興趣,歡迎列席法制委員會開會。有關政 權交接條例的部分,除了各個委員會的意見,若有興趣的學代也可以來列席討論。 法學院 林彥廷:規程的修正需要許多人力,希望有興趣的人可以多提出意見。 宣布散會(2016 年 10 月 4 日 20 時 56 分) --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第一學生活動中心244室 No. 1, Sec. 4, Roosevelt Rd., Taipei, 10617 Taiw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SC/M.1477016198.A.3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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