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選舉] 選委會目的假中立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TOMCHC)時間12年前 (2013/12/02 21: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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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1Id8rXtN ] 作者: tomchc (TOMCHC) 站內: NTUSA 標題: [選舉] 選委會目的假中立 時間: Mon Dec 2 21:38:39 2013 前清大選委會主席 清華大學第21學生議會電資院學生代表 賴鵬元 選委會作為負責選務的任務型組織,可以宣傳選舉嗎?還是只能公告選舉? 假如你是一位活動的總籌,在活動倒數六天,活動的流程和活動需要的物品都還沒到齊 、人員還沒知會與訓練,這個活動有可能成功嗎?作為選委會主席,票卷還未印刷、選務 人員還沒到齊令人緊張;選舉公告及公報卻已經發布,延後愈加不可能。我還記得當時組 內成員的擔憂:「如果選舉出現紕漏,我們要怎麼向選舉人和同學交代。」我說:「選舉 最糟糕會出現什麼情況?有人鬧場?選舉辦不下去?那我們該作為的也不過就是重辦一次 選舉,與延後有什麼分別?」更別說值期中,同學身上都有推不得的外務壓力,所以我們 決定賭一把,準時舉行選舉。這是算計,卻沒有算到失敗會賠上的不僅是聲譽和失敗的活 動,還有直接反映在我們身上失敗懲罰。因為學代玩的是學生自治,是政治。 後來我們失敗了,如期開始選舉仍顯倉促,我們第一個投票時段發生票點沒有票箱、選 務人員缺陣,還有現場負責人無法與掌握現場狀況的情形。當天晚上所有候選人聯署向選 委會抗議,要求重辦選舉並解散選委會。我們這邊也有堅持,下週就是期中考週,許多組 員不能接受延期;再說當天後兩個時段選務的狀況逐漸好轉,使我們相信選舉只會愈來愈 好。由學生議會議長居中協調,隨著我們提供的方案由選票不計、於事故地區重點宣傳、 延後選舉…一個個方案地逐漸退讓,到最後只剩下一位選舉人堅持重辦選舉。此時儘管我 認為重辦選舉也違反章程,但是『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最後我們妥協了。 原因是學生自治不是一樁活動,說退就可以退出。假如我們繼續堅持形成僵局,那就得 承擔選舉失敗的風險:我們得繼續當一年的議員。這對清華學生不公平,因為他們只選我 們做一年的議員。但說起來弔詭,最害怕的其實是議員,承擔義務相比掌握權力更沒有吸 引力,繼續在崗位上奮鬥對議員們來說是種懲罰。這說明我們自治體系有個大缺陷:學生 自治是份沒人想幹的苦差事,只能靠理想與使命感來吸引志願者。一個令人逃離權力的政 治體系,還能叫做政治嗎?缺少政治的自治幾乎淪為慈善企業,議員施捨時間、學校施捨 空間。 由於學生自治沒被多數同學認識,每年參與投票和民意調查的比例也很低。學校政治上 就常以不具民意代表性否定我們的訴求,權力上用社團身分來矮化我們,導致組織成員不 滿,並在自治組織成員和校方之間產生對立。我們往往只能祭出不合作手段,雙方僵持不 下。但拒絕合作卻無損校方執行政策,學生也默默地承受政策結果,沉默的多數最後變成 支持校方政策的一群,學生自治則被稱作少數激進學生自己玩的遊戲。另一方面,不合作 也得不到同學的諒解,”無作為”對比上學生會在各項活動的”有作為”反而更讓學生誤 認學生自治就是辦活動。 為了彌補學生認知和組織路線的隔閡,我們需要取得更多民意,一來這能夠避免學校民 意代表性不足的指控;二來擴大民意基礎的前提是有更多學生知道學生自治,意味更多學 生有可能參選學生代表,帶入更多種利益訴求和聲音。 作為選委會推動學生自治組織的產生,我們希望確保這個場域是歡迎所有學生的。他歡 迎唱高調、唱低調和不成調的候選人,他歡迎時髦或務實的候選人,他歡迎左傾或右傾的 候選人。我們要扭轉不妥協的印象、節約的印象、保守並且政治正確的印象,這些印象是 期中清大議會與清大學生會從各項校內議題的操作方式慢慢注入學生心理的,但他終究只 是本屆任期的風格,並非學生自治的規範。因此這次選舉,我們策畫了一套從投票海報一 直到選票本體的宣傳劇本,我們首度創作催票歌曲,還花錢繪製專業海報。透過宣傳與行 銷包裝,才能顛覆以往對自治組織的印象,帶給學生改變的勇氣,無論改變對象的是十八 年學生自治思潮的結晶或學生權益的窘境。 最後宣傳還是激起反對聲浪,反對方認為媒介即訊息。所以學生自治乃至於選委會此類策 畫選舉的任務型單位都該遵循行政中立,只盡告知義務。這中立看似慷慨大度的容納各種 人與動機來參與學生自治,卻忽略當學生自治的民意與行政已經分別存在偏激與辦活動兩 極化的刻板印象時,主動宣傳其他種可能性才能帶來真正公平辯論的契機。 清大的學生自治存在這些問題,而我始終認為自治需要收納更多的聲音而不是”正確”的 聲音,選委會擔負催生學生自治組織的任務,難到不該致力於經營更民主的場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125 tomchc:轉錄至看板 NTU 12/02 21: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mchc (140.112.121.125), 時間: 12/02/2013 21: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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