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101-2第一次法制與選監連席會議開會紀錄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全面啟動)時間11年前 (2013/05/06 15:4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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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單位:101-2會期 會議時間:民國102年05月06日週 13時30分 會議地點:基醫大樓二樓走廊座位   主席:徐亦甫 出席人員:議 長 徐亦甫 社科學院學代 陳啟勳 文學院 學代 張斐昕 醫學院 學代 徐仁佑 電資學院學代 李 唐 生農學院學代 李宥德 選委會 主席 謝達立 內務副會長 邱丞正 一、宣布開會(13時40分) 二、討論主題:選制之更動 1.根據選罷法第20條:「各選區同額競選或不足額競選者,贊成票大於反對票為當選。」 100-2法制委員會的解釋為:「不足額/同額競選時學代採取正反決並且為連記法。」 即每位選民皆可分別投下對該選區候選人之「贊成」或「反對」票。 然此解釋造成開票時負擔極大的行政成本,101-1會期僅有學代選舉且投票率7%的情況 下開票就開到了12點,況本學期選舉為聯合選舉,開票壓力更大。在選委會預算有限的 情況下,欲修改選罷法將連記改為單記。 2.三種方式討論 (1) 維持連記制,但已追加預算方式增加人事 →擴增人力除經費外亦有招募困難問題,且整體負擔並無減輕。 考慮實務運作,選委會表示不欲採此做法。 (2) 連記制改為單記制 →不足額或同額選舉下選民無表達意見空間,不考慮 (3) 連記制改為單記制+雙門檻(選區選舉人總數1% 或 30票) →最後採此作法,但僅限本次選舉。 門檻之比例或票數留待大會定案。 3.運作方法 (1)草案直接進大會 (2)附立法理由(臨時條款) (3)102會期結束前將修回連記制並改為電子投票 4. 電子投票之可行性 →考量匿名性(認證與投票紀錄要分開)、現實上可行性,本學期暫不進行 未來可行方式 (1)人工認證選舉人 (2)選票「畫卡」(自行設計卡片) (3)讀卡機讀卡、人工複查機制 *機器除了跟教務處借,最好可買來 缺點:非完全電子化(仍有實體選票)、廢票認定由人工進行 優點:比起工讀生省錢省時省力 5.5/10前擬好條文送秘書處,下次常會(5/14)提案 6. 發現101-2會期法規彙編選罷法的部分有誤(第20條「保證金沒入」未刪除) 待法制委員會另行確認與修改。 三、宣布散會(14時4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8 ※ 編輯: chuck1716 來自: 140.112.4.188 (05/06 15:48) ※ 編輯: chuck1716 來自: 140.112.4.188 (05/06 15:53) ※ 編輯: chuck1716 來自: 140.112.4.188 (05/06 15:55) ※ 編輯: chuck1716 來自: 140.112.4.188 (05/06 15:56) ※ 編輯: chuck1716 來自: 140.112.4.188 (05/06 16:18)

05/07 18:03, , 1F
您好,所以請問本次學代選舉將確定改採單記加票數/得
05/07 18:03, 1F

05/07 18:04, , 2F
票率下限制了嗎?
05/07 18:04, 2F

05/08 00:54, , 3F
尚未經大會修法確認 門檻的部分也尚未定案
05/08 00:54, 3F

05/08 00:56, , 4F
但原則上這次選舉應會採單記制 選舉公報二中將行公佈
05/08 00:56, 4F

05/08 03:17, , 5F
若採第三案將有違法之虞,提起訴訟恐怕將導致選舉無效
05/08 03:17, 5F
文章代碼(AID): #1HXs0X3M (NTU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