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 學生會博雅深夜食堂質詢答覆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時間11年前 (2012/10/23 23:20),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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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 社科院 蘇暐勝 質詢對象 學術部長 林聖軒 質詢主旨 博雅深夜食堂「邀請陸生、日籍生」宣傳疑慮 質詢說明 學術部10/11(四)第一場活動-博雅深夜食堂「釣魚台是誰的?」於FB的宣傳網頁上寫 明「同時邀請陸生、日籍生,與你分享討論時事」,但活動現場似乎只有台灣學生參與, 恐有宣傳不實的疑慮。 主要是希望學術部能說明當初活動籌備狀況,是否有邀請陸生、日籍生前來參與? 邀請結果如何?為何當天活動現場沒有如宣傳所說「陸生、日籍生,與你分享討論」的狀 況?而日前也有學生於NTU版上(文章代碼#1GTumvg3)反映該宣傳疑慮,望學術部能對這部 份完整說明;並且也建議學術部於日後幾場活動能注意宣傳內容,避免參與者疑慮宣傳不 實的狀況發生。 學術部答覆 就博雅深夜食堂的講者邀請部分,從本活動預算案通過時起學術部僅有兩週可針對本 活動進行事前籌備;因籌備時間較短,講者、宣傳等時程都要壓縮在短短兩週內倉促完成 。就邀請日籍學生、大陸學生部份,我們的規劃是與講者邀請同時進行,但因時程被壓縮 ,實無法在確認陸生、日生會出席後再行宣傳,因此在宣傳開跑的同時進行邀請,也已在 宣傳上註明為「同時邀請」。唯最後並未有陸生、日籍生出席,確實是可以做得更好。學 術部會在未來繼續努力。 學生會學術部長 林聖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十五條 學生代表對於會長及行政部門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 第十六條 口頭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違背者主席應予制止。 經質詢人同意,被質詢人得於七日以內以書面答覆。 第十七條 書面質詢得隨時提出,由質詢人送交秘書處,轉知會長與行政部門。 被質詢人應於七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經質詢人要求,應於最近一次大會中答覆。 書面質詢或答覆應由秘書處張貼於大會電子布告欄及網站。 --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秘書處 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第一學生活動中心244室 No. 1, Sec. 4, Roosevelt Road, Taipei, 10617 Taiwan(R.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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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們預算案就預備會議來審嘛,怪我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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