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 學生會博雅深夜食堂質詢答覆已刪文
提出人 社科院 蘇暐勝
質詢對象 學術部長 林聖軒
質詢主旨 博雅深夜食堂「邀請陸生、日籍生」宣傳疑慮
質詢說明
學術部10/11(四)第一場活動-博雅深夜食堂「釣魚台是誰的?」於FB的宣傳網頁上寫
明「同時邀請陸生、日籍生,與你分享討論時事」,但活動現場似乎只有台灣學生參與,
恐有宣傳不實的疑慮。
主要是希望學術部能說明當初活動籌備狀況,是否有邀請陸生、日籍生前來參與?
邀請結果如何?為何當天活動現場沒有如宣傳所說「陸生、日籍生,與你分享討論」的狀
況?而日前也有學生於NTU版上(文章代碼#1GTumvg3)反映該宣傳疑慮,望學術部能對這部
份完整說明;並且也建議學術部於日後幾場活動能注意宣傳內容,避免參與者疑慮宣傳不
實的狀況發生。
學術部答覆
就博雅深夜食堂的講者邀請部分,從本活動預算案通過時起學術部僅有兩週可針對本
活動進行事前籌備;因籌備時間較短,講者、宣傳等時程都要壓縮在短短兩週內倉促完成
。就邀請日籍學生、大陸學生部份,我們的規劃是與講者邀請同時進行,但因時程被壓縮
,實無法在確認陸生、日生會出席後再行宣傳,因此在宣傳開跑的同時進行邀請,也已在
宣傳上註明為「同時邀請」。唯最後並未有陸生、日籍生出席,確實是可以做得更好。學
術部會在未來繼續努力。
學生會學術部長 林聖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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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十五條
學生代表對於會長及行政部門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
第十六條
口頭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違背者主席應予制止。
經質詢人同意,被質詢人得於七日以內以書面答覆。
第十七條
書面質詢得隨時提出,由質詢人送交秘書處,轉知會長與行政部門。
被質詢人應於七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經質詢人要求,應於最近一次大會中答覆。
書面質詢或答覆應由秘書處張貼於大會電子布告欄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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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秘書處
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第一學生活動中心244室
No. 1, Sec. 4, Roosevelt Road, Taipei, 10617 Taiwan(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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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1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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