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紀律委員會處置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時間14年前 (2011/12/15 20:5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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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此制度有檢討之必要 從陳柏翰學代參選至當選學代為例 並由他批評此新制 看起來的確是最有說服力的一件事 沒有人比他更適合批評此事 故本人願意改變立場 然原文不刪動如下 作者: bj26bj (逼街) 看板: NTUSC 標題: 建請紀律委員會處置 時間: Thu Dec 15 20:58:53 2011 現任工學院學生代表陳柏翰於批萬NTU板選舉結果文中噓文表示

12/15 09:40,
這啥新制度阿 有一千塊人人都可以買個學代來當ㄏㄏ
12/15 09:40
建請紀律委員會處置 -- ξ 所以我說 ╔═╮═╦╮ BJ 就是人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3.238

12/15 21:43, , 1F
紀律委員會大概又會不受理了 不過這學代到底是怎回事?
12/15 21:43, 1F

12/15 21:44, , 2F
工學院的同學是不是應該要考慮罷免他 = =?
12/15 21:44, 2F

12/15 21:47, , 3F
這是學代會通過的新選罷法 就算不認同也不是這樣講別人吧?
12/15 21:47, 3F

12/15 21:48, , 4F
懲戒案依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十五條之
12/15 21:48, 4F

12/15 21:49, , 5F
第二項必須由大會交付才可以審理吧
12/15 21:49, 5F

12/15 22:50, , 6F
喜德不意外XD
12/15 22:50, 6F
※ 編輯: bj26bj 來自: 122.117.113.238 (12/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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