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校園] 關於學代會復議案的一點看法已刪文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Eg43Vuj ]
作者: carnivore (carnivore)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關於學代會復議案的一點看法
時間: Thu Oct 27 01:18:20 2011
※ 引述《asiating (好笨喔我這人)》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是學生代表大會議長郭俊廷。
: 首先感謝carnivore的熱心參與!從你的字裡行間可以發現,你當天有參與
: 旁聽。無論是全程或從中插入,對於公共議題的關心都是令人振奮的!從
: 你的問題中可以感受到,當天議事的過程,仍然有不清楚的部分,我想這是
: 主持者議長的責任,容我先在此向你致歉,並進一步說明。
謝謝你的振奮 接受你的致歉
: carnivore質疑的部分,是關於《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議事規
: 則》中(以下簡稱議事規則)的復議程序,在當天會議的執行上是否合宜。
: 如同carnivore提到的,復議案要件包括「情勢變遷或新資料發現」,以及
: 同條四項要件。
: 當天會議的過程在適用上是否有瑕疵,有,這也是為什麼法學院代表蔡翔宇
: 在會議中提出申訴動議,而議長立即接受的原因。在該接述的過程中,議長
: 概括所有的要件裁示成立,而這是不正確的。就此,蔡翔宇提出申訴動議,
: 而議長立即更正此一裁示,說明主席無權就「情勢變遷或新資料發現」成立
: 與否給予裁示,應由大會表決。
: 其實,當天大會在復議案提出的過程中,議事員便有先行說明。這點不曉得
: carnivore是否不小心忽略了。對於復議案的五個成立要件,其中四個是客
: 觀要件,有一個是主觀要件;客觀要件是否成立由議長依據客觀事證審查,
: 主觀要件則是由大會討論,換句話說,也就是復議案的討論主題。
: 而這個主觀要件,就是「情勢變遷或新資料發現」。
: carnivore在此又不知道是不小心忽略,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只著墨前半,而忽
: 略了後半部關於新資料發現的部分,這部分已有whaleho等同學提出。而關於
: 此一部分,議長在接述復議案動議的時候,也有特別指出葉日章的提案文中
: 對此部分的說明未臻具體明確,請他加以敘述。
我當然知道新資料發現也算 但這應該由復議案提案人舉例證明吧?
能不能具體說明一下理由
讓大家知道學代會提復議案的前提要件的認定標準在哪
這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吧
講一堆 然後還要不小心忽略我的問題
: 議長要再次明確指出「情勢變遷或新資料發現」是否成立,正是復議案的討論
: 主題,不是議長或單一代表可以決定,而是必須經過大會表決。對此,條文也
: 說明正反雙方不得超過兩位代表發言。也基於此,也基於復議案茲事體大,多
: 次徵詢現場代表是否有提出反對意見。
: 針對此點,蔡翔宇及社科院代表郭復齊有一番交鋒,也就是對前述討論主題,
: 究竟是否應該採取嚴格解釋。換句話說,carnivore所提的問題,在大會中便
: 有討論過了。
我知道 所以你們究竟有沒有針對該復議案的合法性進行討論後表决?
還是就直接表决該復議案 這兩者應該有所區別吧
: 至於carnivore在程序問題以外過度延伸的部分,與議事無關,就不予以評論,
: 由各位同學公斷。畢竟你才上站32次,只有4篇文章,應該是初學乍練的新手,
: 要求你對整場會議保持高度關注或瞭解整部議事規則與會議規範,過於苛責。
: 至此希望有還原當天復議案過程,並讓同學對於議事規則有多一分認識。
不知道上站次數跟文章數
與關心 質疑我所在這間學校的學代會的程序有什麼關係
如果連議長都要這樣通篇暗酸的話
學生自治圈真的很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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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52.216.103
※ 編輯: carnivore 來自: 27.52.216.103 (10/2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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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arnivore (27.52.216.103), 時間: 10/27/2011 0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