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 97-2紀律委員會第四次開會紀錄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6/20 04:06),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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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55341 (崧樓下的腳印) 看板 NTUSC 標題 [紀律] 97-2紀律委員會第四次開會紀錄 時間 Sat Jun 20 04:06:40 2009 ───────────────────────────────────────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紀律委員會開會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98年6月19日17:40 開會地點:活大244室 主席:尤俊翔 出席者:曾令潔,麥偉倫,吳孟鴻,尤俊翔,黃怡安,廖泰祥,王裕仁 開會紀錄: 一、宣佈開會17:40 二、審核常會請假事宜 第六次常會 *請假核准名單 林志豪 *未核准名單 李厚誼 :非會四之夜工作人員,應以大會為重。 第七次常會請假核准名 *請假核准名單 丁鵬升,蘇家誠 *未核准名單 程維淵 :非緊急臨時行程,依照法規需在三天前請假,其時間已超出法規規定。 張祐寧 :三常時以一年一度家庭聚餐理由請假,本委員會給予准假。然而本次 仍是家庭聚餐之原因,經投票表決,並參照張學代會期出席率, 認為應以大會為重,不予准假。 陳濰源 :非臨時行程,依照法規需在三天前請假,其時間已超出法規規定。 *其他 王宏恩與曹曼資雖有提出請假文,但經詢問後表示確定會出席七常,故無審查。 三、臨時動議 1.葉慈容前學代書面提出建議,建議關於日後若有重大決議,應給予當事人 說明機會,本委員會經討論同意此建議,故本次審查有疑義處,均有電話 聯絡當事人再次確定說明。 2.本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請張祐寧學代需於大會說明四常請假情形, 但後接到政治系系學會會長來信說明,確認張祐寧確實為工作人員證明 ,故本委員會取消要求請其在大會說明之決議。但因張祐寧在四常之大 會時間無參與其系上業務也未出席大會,故維持不予准假之決議。 四、散會 18:25 ****後記:本日七常大會後,張祐寧學代缺席大會累積達到三次,依法規視同辭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3.202 ※ 編輯: a855341 來自: 114.43.113.202 (06/20 10:40)

08/20 22:03, , 1F
後張祐寧學代此事件,有收到政治系系學會會長說明文件
08/20 22:03, 1F

08/20 22:04, , 2F
証明其為當日政治系系上票務工作幹部,故其不需再說明
08/20 22:04, 2F

08/20 22:05, , 3F
但因原請假理由未成立(開票已經結束),故仍是不予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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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E-_IPt (NTU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