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已刪文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會期福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時間: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17時50分
地點:普通大樓302教室
出席學代:謝慧真/工學院 楊國生/醫學院 張廖于彤/管理學院 蕭人豪/管理學院
請假學代:羅喜哲/理學院 劉達生/工學院
會議內容
(一)福利委員會建議案修正:
提案名稱:《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意見整合案》
提案原由:鑒於學生自治團體代表於校務會議無法先行整合意見,且缺乏接受學生意
見的管道,對於學生福利的維護不盡完善,擬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
大會組織辦法中對於校務委員會的規定,推動校務委員會之運作。
提案說明:本校主要學生自治團體為研究生協會、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共同目標一
致,為全體學生謀求福利、維護權益而努力。但早期學生會與研究生協會
成員分明,大學同學組成學生會、研究所同學組成研究生學會,但因代表
性不同,雖共同為學生權益福利努力,彼此互無隸屬,以往多透過幹部間
私人交情溝通協調,特別在意見相左時,對於校務會議中學生權益與福利
議題的爭取與維護上,因為力量與資源不夠集中,造成效果降低。
為改善以上情形,並且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組織辦法第二十三
及二十五條內容促請推動校務委員會,由各委員會代表蒐集學生意見向校
務會議代表提出,並且藉此機會讓各校務會議代表先行交流意見,以在校
務會議中維護學生利益。
(二)工作概況:
1.瞭解小福預計於公衛學院設立分社之狀況
--由謝慧真學代詢問
2.促請校車在公衛學院增加停車點
--事務組回應:下課時間僅20分鐘,增加站點無法讓所有同學準時抵達目的地。
--提問:是否可在中午時段增加停車點?
--事務組回應:中午時段校車容量已達飽和,為解決需求將與欣欣客運洽談增開一
班,目前仍在總務處內部審查中。
--建議:希望在中午加開班次調整停車點。
--事務組回應:將轉達意見並討論可行性。
3.妥善利用男二舍餐廳後方空間設立販賣部
--住宿組回應:該販賣空間屬男二餐廳用地,在租約期間中學校無法干涉運作。
4.改善管理學院二號館腳踏車停放問題
--由蕭人豪學代蒐集資料並提出書面報告向校方反映
(三)學生會福利部目前工作內容:
1.北特聯特約聯名卡發放
2.ceiba登入問題反映
(四)下次會議時間:第四次常會前一週內,時間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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