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警盜領事件 (校方的說明)

看板NTUSA作者 ( )時間22年前 (2002/01/24 15: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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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就BBS反映本處駐警隊趙姓隊員服勤時拾獲民眾連棟樑先生之提款卡並涉嫌盜領其 存款計新台幣玖萬肆仟元整乙案,謹將處理情形,公告周知: 一、 經查民眾連先生於本(一)月十六日下午一時四十五分許駕駛計程車自辛亥路門由 執勤陳姓隊員予以換證、打計時票卡後進入校園接客,後於下午二時許出校園,由羅姓 交助員將其行車執照交還。趙姓隊員十六、十七二日均公休,十八日下午三時至十一時 在校執勤,十九日下午十七時至十九時擔任辛亥門勤務,約十八時十分許打掃門崗時 (經查趙員平時執勤為環境整潔,常有自動自發打掃崗哨紀錄│如附件),在門崗外汽車 出口處地面拾獲二張提款卡(卡面貼有密碼),便加以私藏。趙員稱其因母親重病長期住 院、妻子無業、身體不佳及獨子現服役中,僅賴其一人上班,收入微薄負擔沈重,為其 母手術費著急,在需錢孔急一時糊塗下,觸犯法網。 二、 本案當事人連先生於本(一)月二十一日上午欲提款時,始發現提款卡遺失,經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報案,承辦陳警員及連先生於本(一)月二十一 日下午五時許,至駐警隊請求配合約談趙員,趙員到隊後坦承不諱。後由陳警員帶回派 出所製作筆錄,趙員並當場將盜領款項全數歸還連先生,現全案已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 察署偵辦中。 三、 本案發生後,駐警隊溫隊長立即向本人報告並轉報 校長。另,駐警隊溫隊長、林 副隊長以平日對趙員疏於管教、監督不周,應負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亦自請處分。查趙 員服務本校十四年,因本案犯罪事實已十分明確,經本人與趙員面談,已告知校方嚴正 立場,惟其表示一時糊塗犯錯及悔過,並同意即刻提出辭呈,溫、林二人平日執行業務 認真,本案之發生實難歸諸於其管教不周,惟已告知溫隊長、林副隊長加強隊員教育, 確勿再發生類似問題,溫、林二人擬不簽移處分,趙隊員並已於二十三日提出辭呈,並 經本人與 校長批示在案。 四、 本校 陳校長一向關心駐警隊服務態度、道德與專業能力,本人自九十年八月一日 擔任總務長一職迄今,積極推動本校邁向二十一世紀發展之總務工作,要求本處各單位 以「建立顧客導向的工作觀念以服務為本,強化經營發展與管理之能力,追求積極、創 新、品質、效率」之團隊任事精神,並於元月九日邀集駐警隊所有同仁召開工作指示與 檢討會,以期帶動駐警隊之現代化服務熱忱,近期來駐警隊無論在處理各項緊急災變 (桃芝、納莉颱風與淹水等及近期化學系火災及時滅火),計程車入校管制,及近日BB S同學對交通管理反映有許多正面讚譽,均顯現駐警隊同仁對工作之努力已有績效盼師 生同仁亦能多予鼓勵。 五、 本案之發生經媒體報導披露,顯然已對校譽及本處造成傷害,打擊了絕大多數在 工作崗位上努力不懈的同仁之士氣,本人在至感遺憾之餘,認為應視為特殊之個案,並 以最快速之方式處理,並期勉駐警隊同仁應一本以往積極服務之精神,再接再厲,在工 作上應特別注重操守形象,謹慎細心,善盡維護校園安全、安寧之責,重拾全校師生之 信任與肯定,在此亦請全校師生給予本處支持、建言與鼓勵。並敬祝大家新春愉快,萬 事如意。 總務長 陳振川 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39 ※ 編輯: waterlis 來自: 140.112.241.39 (01/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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