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一天掉了手機~絕對要記得的一件事是~~

看板NTUOCBio作者 (廢人)時間15年前 (2010/06/02 1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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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的 不是我) 有一天掉了手機~絕對要記得的一件事是~~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 ~~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 所撥出的費用.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 pandora168 (500) | 2009/7/2 10:23 am (修改 : 2009/7/2 10:23 am) 這個方法僅適用於撿到的人沒將sim卡丟掉,如果他把你的sim卡丟掉,那就不適用啦!你 還得繳不停話的月租費哩! 基本上手機遺失,而你的SIM卡又在手機裡,你又沒去停話的話,通話費還是要繳的,因 為你明知遺失,而未告知電信業者,所產生的損失,應由用戶負責。 講白一點就是,手機歸手機,sim卡歸sim卡 其實若是怕警察伯伯吃案,還不如先打110或網路報案,因為這兩個方法,警察需回報進 度,所以不能吃案。 文章裡頭也沒寫到,遺失的人要負責任證明是丟手機被撿走,雖然最後會證明清白,可是 中間往返的電話、跑警察局、寫文件啦啦喳喳的很麻煩,手機還不保證一定找得回來,找 回來還要跑贓物流程。 所以,建議掛失停話比較快哦! -- 每個人都想上天堂 但沒有人要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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