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中國大陸部署16個城市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
據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於本(99)年11月16日引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報
導指出: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加快建立、完善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
,探索中國特色的創新發展道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向創新驅動轉變,國家發展改革委在
2008年啟動深圳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再次部署16個城市開展創建國
家創新型城市試點。
創新型城市是指創新體系健全、要素集聚、基礎條件好、效率高、效益好、支撐引領
作用強、輻射示範範圍廣的城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目的是把自主創新作為城市發展
的主導戰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中心環節顯著提
高發展品質和效益,從根本上轉變發展方式。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這是深入落實科
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是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
要戰略選擇,對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據統計,目前我國287個地級以上城市雖然僅集中全國28%的人口,卻擁有全國98%的
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等科研資源,63%的經濟總量。城市特別是創新型城市在我國經濟社
會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開展創新活動的重要基地,是推動國家創新發展的關鍵
。當前,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已進入攻堅階段,需要充分發揮城市特別是創新型城市的引
領、示範和帶動作用,集聚形成一批創新型城市群,率先突破制約創新發展的瓶頸,加快
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進程。
此次部署的大連、青島、廈門、瀋陽、西安、廣州、成都、南京、杭州、濟南、合肥
、鄭州、長沙、蘇州、無錫、煙臺等16個試點城市,不僅充分考慮了制約創新型國家建設
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也充分考慮了國家總體發展戰略佈局和城市的創新基礎。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進入試點的城市要加強對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工作的組織
領導,努力改善創新創業環境,切實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發展方式目的轉變引導到更多
地依靠自主創新上來。
為深入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試點城
市自主創新基礎能力的投入,促進科技、教育、人才等計畫向試點城市傾斜,大力推進試
點城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突破各種瓶頸制約,為全面探索
中國特色創新型國家建設道路提供借鑒。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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