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指紋領身分證釋憲案 辯論庭攻防

看板NTUND93作者 (東邪西毒)時間19年前 (2005/07/28 20: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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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昨天就按捺指紋領取身分證的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指定的三位鑑定 人都主張,內政部擬以戶籍法第八條規定強制全民按指紋領身分證,並建立指紋資料庫的做 法,都是違憲。 辯論庭預定今天中午結束,依大法官審理法規定,本案須在九月廿八日以前作出解釋。 不過,對是否可採自願按捺指紋、在身分證上放置記載指紋等特徵的晶片,或立法建立指紋 資料庫等是否違憲的問題,釋憲聲請人立委蔡英文等人及部分鑑定人的態度就比較保留;蔡 英文認為可以留待未來討論,大法官毋須現在決定。 大法官指定的三位鑑定人之一台大教授黃昭元指出,國民身分證制度未必違憲,但要求國民 隨身攜帶是嚴重的干預,錄存指紋也干預資訊隱私自主權,除了本人同意揭露與否外,使用 時應否告知及事後的救濟、監督專責機構等都是問題。 黃昭元說,國家把指紋當密碼用,但密碼可變更,指紋不行,因而可能出現身分竊盜的問題 ;且國家錄存指紋,民間也會跟著設識別機器,產生滾雪球效應,過程中難保資料被複製外 洩。對於役男指紋資料庫,黃昭元明白指無法律依據而應予銷毀,若立法,也僅限於國防部 使用。 另一鑑定人中山大學教授徐正戎的觀點和黃昭元相近,且認為如果不要強制按指紋,或者不 要建立全國指紋資料庫,而改以在身分證植晶片等方式,造成的人權侵害較小。 第三位鑑定人中研院副研究員李建良則以白色恐怖時代人民不敢言為例,指國家蒐集資訊, 同樣會讓人民感到不知會產生什麼效果的不安,減少參加公共領域的活動,形成無色的恐懼 。 聲請人的代理人律師顧立雄則質疑,內政部以個人資料保護法作為指紋可用在個案犯罪偵防 的根據,是不適當的。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按指紋就如強迫他人跪拜、脫衣,雖然不痛 ,但違反人性尊嚴,如果按指紋有用,以後指紋就會按個沒完。 代表行政院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則說,民意調查顯示多數民眾贊成按指紋,從國際潮流來看 ,此一趨勢很難阻止。他一方面強調指紋建檔只為避免身分證冒領及強化辨識,但也明白指 出,如果刑事警察局辦案需要請求使用指紋資料庫,只要符合個資法規定,就可以提供。 行政院的代理人許文彬律師表示,資訊自主權是人格權的一種,有個資法為配套,即可避免 人權受侵害,更何況按捺指紋,不會比街頭巷弄的監視器侵害更大。另一代理人尤英夫律師 則反問反對捺指紋的一方,有什麼比指紋更好的辨識方式? 行政院的鑑定人孟憲輝是在場唯一支持政院立場的學者。他說,按指紋不是屈辱,有時還是 信用的表徵,不宜以釋憲來箝制,其他國家也沒有用釋憲來斷絕立法討論的機會。 【2005/07/28 聯合報】 -- In our life, we so easily remember what we should forg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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