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

看板NTUND90作者 (劉屏殺手)時間20年前 (2003/12/20 11:52),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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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的時候會想,基本人權的意義倒底是什麼? 一個立委說了政治不正確的話,同志結婚是亡國立法, 他就得因為說了這句話而被圍剿他的性別平權團體搞到出來道歉? 我是贊成同志婚姻的,反正對社會也沒什麼妨害, 你不讓他結婚也沒什麼意義,反正他也不會因此而去和異性結婚...... 問題是,這個社會上,難道所有人都贊成同志婚姻嗎? 難道這樣的立法必須要得到225票通過才算是"人權國家"的表現嗎? 如果社會上有人反對同志婚姻,難道他就不應該擁有言論自由嗎? 我們可以容忍統獨,容忍大陸政策甚至刑事訴訟法修改等等東西有反對的聲音, 為什麼我們不能容忍"很大量"反對同志婚姻的人有立委代表他們發聲? 如果這個社會變成只有政治正確的聲音出來講話, 那我們就會因此成為一個人權國家嗎? 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 真正尊重別人價值的人決不說什麼解放某人, 尊重自己價值的人必不甘受人解放. 唯有自己解放自己,才是真正的解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189.161.70 ※ 編輯: aswing 來自: 137.189.161.70 (12/2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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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就算是愛國同心會在台灣也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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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40.112.25.182 12/20, , 2F
他當然可以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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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40.112.233.59 12/21, , 3F
我們可以容忍統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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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所以問題在政治人物及行動者 不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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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一個'沒' 哈哈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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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的原因是"這句話嚴重的鄙視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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