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網路上的搞笑合約XD

看板NTUMath98作者 (swear)時間13年前 (2010/10/08 00:31), 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轉錄自某論壇 某校學生會與餐廳簽訂的協議書 本協議書基於雙方互相諒解、互相尊重的原則訂定之. (即餐廳諒解學生的行為,學生尊重和適應學校餐廳廚師的素質水準.) 餐廳全體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應遵守之條款: 第一條:油炸糕餅的直徑必須超過五公分. 第二條:青菜炒肉絲裡肉的含量必須超過十分之一,     飯菜裡砂子的含量必須低於千分之三. 第三條:乙方人員不得依甲方同學長相給予菜量的多寡. 第四條:饅頭和花卷必須是完整的,     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過或留下嚙齒類動物的牙印. 第五條:包子餡裡出現「小強」的次數,每學期不得超過二次. 第六條:一些家常菜應清楚標示名稱,     或至少讓十名以上甲方同學能弄清楚其中的物質成分. 第七條:每次出菜,乙方廚師必須當著至少五名以上甲方同學的面親自品嚐,     並在嘴裡停留時間超過一分鐘,才能供甲方學生食用. 學校全體學生(以下簡稱甲方)應遵守之條款: 第一條:甲方學生不得在餐廳牆壁上刻乙方人員的名字,     或懸掛「小強」的屍體,召開追悼會. 第二條:甲方學生不得用饅頭、花卷等傷害性極大的硬物,     投擲乙方人員頸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條:甲方學生不得用餐廳的飯菜作為玩遊戲時的懲罰賭注. 第四條:甲方學生不得請漂亮女同學為代表一次外帶十個以上的便當. 第五條:因飯菜引起的嘔吐,請至洗手間進行,以免影響其他人的食慾. 第六條:女同學吃包子吃到「小強」時,尖叫的音量不得超過九十分貝. 第七條:當天飯菜有「鳳爪」時,甲方不得集體把「鳳爪」的中指豎起來,     插在飯裡向乙方人員示威.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違約之一方將被處吃光餐廳當天所有的剩飯剩菜,以為懲罰. 本協議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立協議書人: 甲方:XX學校全體學生 乙方:餐廳全體工作人員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 ~~~~~~~~~~~~~~~~~~~~~~~~~~~~~~~~~~~~~~~~~~~~~~~~~~~~~~~ 有好笑請推!!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3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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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我快笑死了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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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1:05, , 2F
好笑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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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5:21, , 3F
真有這合約哦? 哈...有趣..
10/08 05:21,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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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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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51, , 5F
X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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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hVNpSE (NTUMath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