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新生杯混壘特殊規則
作者 ylc (Freestyler) 看板 TodiChicken
標題 新生盃規則
時間 Mon Sep 30 23:31:48 2002
<比賽流程>
1.賽程開賽時間前5分鐘,風雨無阻,兩隊必須派代表一人到球場內本壘後方,裁判將向
兩方宣佈延賽或是按賽程比賽。若宣佈按賽程比賽,則進入正常比賽開始流程;若宣佈
延賽,則進入延賽流程。
2.正常比賽開始流程
A.裁判會分別給兩隊代表「order單1張、號碼衣10件、隊長臂章1條」。order單填寫後於
開賽前繳回裁判;上場球員按棒次依1,2,3,…,9,0順序穿著號碼衣;隊長須於上臂佩帶
隊長臂章。所有物品請於比賽後,請立即歸還裁判。
B.為準備場地,原則上賽程開賽時間前5分鐘內,球場才開放賽前練習,請兩隊自行協調
時間。
C.照賽程開賽時間,裁判有權於本壘前方逕行公開「要求雙方列隊並宣佈開始比賽」,並
開始計算比賽時間。若因任何一隊延誤,致使開始比賽10分鐘後仍無法進行比賽,則裁
判得以宣佈為「奪權比賽」,延誤隊伍為輸;若兩隊都有延誤,預賽紀錄給予0:0,複
賽以後則兩隊皆失去晉級資格。
3.延賽流程
A.該場賽程於當天晚上重新公佈,賽程聯絡人會親自打電話給負責人通知延賽時間,亦會
公佈亦於公告地點,公告後即「最後確認」
4.比賽進行中,若遇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裁判有權隨時宣佈「比賽被迫中斷」。賽完三局
或40分鐘者,視為完成比賽,並以已完成的完整局部分判定勝負(未滿一局者,預賽以
0:0計,複賽則重新延賽);否則視為重新延賽,經裁判宣佈「重新延賽」後,進入延
賽流程。
5.若因天氣不定、場地狀況不佳、前一場比賽超時或其他特殊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更
動賽程開賽時間的最後權力。兩隊務請於賽程開賽時間前5分鐘,風雨無阻,派代表一
人到球場內本壘後方,詢問裁判。代表未準時到達的隊伍,請自行負責延誤比賽或錯
過延賽賽程的後果。
比賽規則
<場地規則>
1.死球線
A.在有網的場地,球滾出網外方視為死球。碰到網後不論靜止或彈回來均視為活球。
B.無網場地由裁判事先界定死球線。
2.皆以裁判於雙方列隊時宣佈的為主。
<特殊規則>
1.滿球數為3好4壞,球數由1好0壞起跳。
2.以下由裁判依運動精神、比賽安全認定,不接受抗議:
A.甩棒者一律出局。
B.其他野手在違反運動精神的情況下替代一壘手守備,跑者安全上壘。
C.向女生投手擊出強襲球,打者立即出局。
3.為維護比賽秩序、安全和運動精神,違規隊伍由裁判給予警告後,最嚴重可判定為
「奪權比賽」。
4.預賽比賽時間為五局或60分鐘,雙方三局差距大於10分、四局差距大於7分則提前結束
比賽。超過比賽時間則以已完成的部分判定勝負。
5.複賽以後比賽時間為五局或70分鐘,雙方三局差距大於10分、四局差距大於7分則提前
結束比賽。超過比賽時間,若已分出勝負,則以已完成的部分判定比賽結果,若平手
,則採「突破僵局制」。
(突破僵局制:由上一局最後一名出局者上二壘當跑壘員,此時一人出局。)
6.遵照國際壘總慢壘賽常例,採「雙色壘包」制度。
(雙色壘包:一壘手需踩內側壘包刺殺跑者,跑者衝一壘時,須踩外側壘包,踩內側壘包視
為未踩壘包。若欲繼續前進至二壘時,兩者皆可踩。)
<引用規則>
除「場地規則」及「特殊規則」外,其餘規則基本上引用『2000國際壘球規則』
(『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發行),請各參賽隊伍自行查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