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禁止讀者在借來的書上畫重點或書寫

看板NTULibrary作者 (兩個鬧鐘也叫不醒>_<~~~)時間20年前 (2004/04/24 23: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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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oyyed.bbs@bbs.ntu.edu.tw (篤定)》之銘言: : ==> OldSu (家樂氏什錦果麥) 提到: : > 大家討論了 兩三天 也不見總圖人員出來回應一下 : > 整理書籍這麼忙嗎!? : 就算館方出面說禁止 : 也很難斷定是不是該為讀者所留下或是之前人所留下 : 所以頂多變成公德心的勸說 : 這是基本觀念,可以加強宣導 : 真要立法禁止成效可以預見並不好 我覺得立法禁止對於新書而言會有相當的保護效果(嚴重到賠錢賠書的話,不如自己買囉) 但是在舊書的保護上,因為查證上的困難,不容易見到成效 只是圖書館若是開始加強這方面的管理(特別是透過法的層面來管理) 那麼對於所有的讀者而言,這是一種污辱(不信任讀者的道德良知) 而因為這些少數沒公德心的讀者造成大多數的讀者在道德層面上被人看輕 或許也是沒辦法的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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