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懂法律的各位幫幫我
上個月 我媽在我哥哥.的土地上 種植了10多年的多棵樹木 被莫名砍走
發現樹木被偷走我很自然詢問鄰居 是否有人看到
後來 問到加害人的名字
就覺得對方明顯犯法 於是跑到警察局想報案
但是 警察告訴我 .. 對方這樣的行為 只是算"搬移" 報案以後還是會送到地方上來調解
於是我傻傻的相信... 無奈地回家了 ..
過了幾天我跟朋友聊到這件事情
朋友告訴我 對方行為明顯算"毀損+竊盜"
於是我 再次去警察局想報案 這次再櫃檯當班的警察跟上次來見到的不同人
他陪我到被破壞的現場勘查後 回到警察局
但是副所長告訴我 我需要有我哥的委託書和願意作證的證人 才可以報案
於是我離開派出所 開始找可能願意當證人的鄰居
(畢竟當證人可能得罪加害者 多數人不願意涉入)
前天我終於錯認了 副所長要求的委託書跟證人 再次去 派出所
結果 副所長 告訴我 上次陪我去勘查現場的員警休假 要4/17 才會上班
於是我只好再度回到家 原本想等4/17號在去報案
後來聽說可以打110 報案比較快 我就打了110
警察果然 很快來到我家 跟我討論"案情"
最後 警察告訴我 等我準備好對方的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生日""地址"
以及被破壞前後的相關照片 就可以去報案了 他們一定會受理!
我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大大.. 我要如何才能拿到這些警察要求的資料呢???
普通人要報案就是都這麼困難嗎? 還是 因為對方的小孩在當警察 才特別困難呢??
(最後感謝您 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