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102年度國企系所4+1方案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大三升大四),修習應修學分達132學分
(含必修74學分)。
(二)經本系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專任副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
(三)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本系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
二、受理申請日期:
102年7月1日起至102年7月19日止。
三、申請手續:
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至國企系網站「活動及公告」選項下之「文件下載」處下載
申請書,併同學士班歷年成績單、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自傳、讀書計畫各乙份
交到國企系辦公室(管一8樓),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系將於102年8月19日課程初選前上網(國企系網站)公告核准名單。
五、承辦人:大學部助教(電話:3366-4992轉分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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