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珍馬盃足球規則

看板NTUHKMSA作者時間13年前 (2010/11/03 00:4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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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taChe (Rita) 看板 SMplayer 標題 [討論] 珍馬盃足球比賽規則 時間 Tue Nov 2 23:54:04 2010 ─────────────────────────────────────── 足球比賽規則 1.報名隊伍最多四隊。為8人足球, 11人成隊。每人限報一隊。 2. 本賽程採取淘汰賽,若出現奇數隊,則抽籤決定種子隊。賽程由各隊代表抽籤安排; 如遇連場不得要求休息。 3. 不服從裁判或大會之判決者,無故棄權或違反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4. 每隊各派出一位代表當裁判。 5. 上下半場各20分鐘,共4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場停補時由裁判決定) 6. 在法定比賽時間結束時,以進球多者勝;若為平局,則以點球定勝負。踢罰球點球時 ,每隊各派3位球員主踢(在場上之球員),進球數多者為勝,若進球數相同,每隊依序各 派一位主踢(非前三位已踢者),直至分出勝負為止(若隊上8位球員已踢完仍未分出勝負 ,再依序從第一位開始)。 7. 獎勵設冠軍各一名。球隊如有不合資格之球員出賽時,一經察覺即停止該隊之 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績,繳回所有領之獎品。 8. 比賽開始前30分鐘可向主辦單位報到,比賽前5分鐘仍未檢錄隊伍當作棄權已賽成績 不列入優勝名次,取消受獎資格。 9. 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讓球員出賽外,並報請相 關單位議處。 10. 其他規則依國際足聯規則為準。 11.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負責人:吳耀文 程凱健 (港澳同學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7.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RitaChe 來自: 140.112.7.59 (11/03 00:44)

11/03 13:17, , 1F
i want to play futsal..
11/03 13:17, 1F

11/05 21:13, , 2F
已經太遲=口=
11/05 21:13, 2F

11/07 02:06, , 3F
兩個同學會加埋4隊? 定每個同學會最多可4隊? ^.^
11/07 02:06, 3F
文章代碼(AID): #1Cq3--Zp (NTUHKM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