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屆台大華僑同學會會長候選人提名章則
第54屆台大華僑同學會會長候選人提名章則
(一)參選資格:
(1)本會會員且非應屆畢業生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改選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無任何兩科或以上不及格之情形
(二)提名方式: 自願提名或經本會會員提名
(三)提名日期: 即日起至5月27日止
(四)提名手續: 請附上個人資料,並附交二吋照片一張、簡歷及學生証影
印本,於報名截止日期前, 請直接交到台大男四舍 212室
瞿發強 同學收 分機:(02)33431512 手機:0931049871
(五)凡候選人之選舉得票超過會員人數廿分之一者,可得選委會輔助新台幣五百元
(六)其他:(1) 本細則未能盡善處,得由第52屆台大華僑同學會改選委員會增刪和解釋
(2) 改選委員名單:
主任委員: 葉耀輝
委 員: 陳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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