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社團場地借用申請置底
step 1 申請表/學號 含申請人、使用時間、借用地點、目的、聯絡電話
step 2 交由活動長(曹友樵)or副會長(陳承鴻),上網登記。
step 3 收學校信箱印出申請表找會長(陳佳欣)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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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活動3日前提出申請,3日內不得申請
若導致違規記點乙次即不得申請
100學年度系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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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