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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私有林
˙形成背景
私有人是私人所經營擁有的林地
多數私有林地的經營方式以經濟收入為主要目標
因此在對社會所注意森林保安效用及副加功能方面往往無法兼顧
所以為了促進和保護公眾的安全、福址和使用森林的自由,
在某種程度上仍需受政策法令限制
˙輔導方法
a.觀念改進:政府對政策的意義及功效加以說明,使誤解或忽視的人轉而支持
b.集體教育:政府對私有人所有人透過相關課程和示範,讓其了解相關知能
c.個別指導:政府對私有林所有人的特殊問題可藉由個別指導方式
d.協助作業:政府協助私有林所有人完成某一工作,以補其能力之不足
e.委託服務:私有林所有人不願或不能從事的工作,可請由政府辦理
˙面臨問題
a.林產價格偏低
b.勞力不足
c.投入成本高回收慢
d.林地面積太小
˙解決方法
a.政府介入
b.完善獎勵補貼制度
2.租地造林
˙形成背景
a.光復後亟需大量造林
b.政府財力不足
˙面臨問題
a.無利可圖
b.獎勵政策的改變
c.訴訟問題
d.累積民怨
˙解決方法
a.租地清查
b.訂定租地回收補償標準並按照標準核發補償金將租地回收
二.林業政策改進的地方?
a.造林樹種選擇(單一樹種造林的問題)
b.不同海拔政策規定(海拔高度以及高海拔禁伐"看第四題")
c.竹林
d.林地有效分級
e.租地問題
f.平地造林,建造多功能森林
g.獎勵造林可分為 生態維護獎勵
林木經營獎勵
三.森林對二氧化碳減量的貢獻及對京都議定書對林業的可能衝擊?
森林行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轉變為有機碳固定於樹木體,
木材為樹體的主要部份,只要森林具有旺盛的生長力,
對大氣中二氧化碳的吸存效果就高。
京都議定書中,所通過之排放限制及減量目標,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確認、成立
「清潔發展機制」,代表著未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之可行性。
因此,藉碳排放權可交易及「清潔發展機制」的運作,可以說是另一種形式的共
同減量。台灣99%以上的木材需求來自進口材,如何加強本國森林經營效率及加
強造林工作,推動跨國合作造林,以達二氧化碳減量,是我們林業可能遭受到衝擊。
四.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形成原因、林業有關的規定及對林業經營的影響為何?
˙成因
為有效降低山坡地、河川、海岸、離島等環境敏感地區的開發程度,以保育水、
土及生物資源,降低自然危害風險,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並復育過度開發地
區,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發展
˙有關規定
1)高海拔山區
指海拔1500公尺以上之山坡地或依文資法、野動法、國家公園法及森林法劃設
之保護區域,明定除原住民部落自給之農耕外,禁止農耕、採伐林木。
(2)中海拔山區
指海拔500公尺以上非屬高海拔山區之山坡地
明定中海拔山區以"保育"為主,禁止新農耕及其他各項新開發。
中海拔山區之原有合法使用之土地、建物及設施,得為原來之使用。
(3)低海拔山區
指低於海拔500公尺之山坡地
明定低海拔山區應以永續發展為原則,各項土地使用計畫及容許使用項目應經中
央土地主管機許可
˙林業經營的影響(高海拔禁伐)
(1)使闊葉樹為主伐採對象,而針葉樹則缺乏經營
(2)從政策制定角度而言,應加強教育與推,讓政策有效推行
(3)對於世代在中高海拔務農的民眾,應提出有效的輔導和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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