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林政考題1

看板NTUFS-90作者 ( 夏天 燃燒 )時間19年前 (2005/06/21 23: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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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FM-91 看板] 作者: sunset (愛情的正常性混亂) 看板: NTUFM-91 標題: 林政考題1 時間: Tue Jun 21 14:30:29 2005 這是我目前整理出來的資料 有點多@@ 關於"國土復育條例對於林業經營的影響" 還有"有哪些林業政策需要改進?" 我找不大到答案 之前放的pp檔有幾個開不起來 所以就上網抓了一些國土復育條例對生態旅遊的影響 至於林業經營的影響這方面 可能要麻煩大家補充囉~~ -- 1.有關私有林、租地造林政策, 如形成背景、管理或輔導方法、目前問題及解決之道? (這題是直接copy之前期中考的資料 但還是有缺東東 例如私有林形成背景? 租地造林的輔導與問題的解決之道等等 大家核對一下 有點亂) 答: 公私有林爭議(哈筆 課本p.73) 無論是公有林私有林皆屬公共財, 所以具備外部性,不得擅自砍伐, 即使是私有林須經申請核許才行。 因為其經營的結果會間接使全民受影響。 例如微氣象的變化。 為了國民福祉的最大利益,發展林業政策, 森林資源政策又林業政策為森林經營的最高指導原則。 森林公有的理由:(這好像不需要) 1.政府機構不計盈虧,宜於推行多目標之營林方式。 2.政府較私有林所有人具有遠見,資源之永續乃其主要目的。 3.政府考慮全民之需要,但私人則否。 4.政府對林地之管理經營較為合理。 5.政府容許小林主存在,不致打擊小林主,自居於壟斷者的地位。 公有林經營上的問題:(這也好像不需要...) 1.外力干涉之問題 2.公共利益之問題 3.地方之稅收問題 4.效益之分配問題 森林公有之缺點: 1.政府營林缺少私有林之開創性及可變性。 2.公有制度,難免紙上作業,增加費用,減少效率。 3.公營機構無財務上之困難,但也無法保證經費用於集約經營。 4.擁有大面積之私有林所有人,亦能合理經營。 私有林限制之目的: 1.抑制較其他團體有力之集團 2.鑄造經濟型與民主精神一致 3.保護既有之行業 私有林限制形式: 1.強行保留 2.限制經營 3.直接參與 私有林之輔導原因: 1.觀點之差異 a.無利可圖或獲利甚微 b.所費不庛 c.收入遙遠 d.安全堪慮 2.知識之缺乏 3.能力之缺乏 a.身體能力 b.技術能力 c.經濟能力 私有林之輔導方式(課本好像有詳述) 1.觀念改進 2.集體教育 3.個別指導 4.協助作業 5.委託服務 租地造林(ppt) 租地造林成因 台灣光復初期國有林地荒廢甚多,約50萬公頃林地亟待綠化造林, 以維森林資源以國土保安;當時政府限於財力, 難在短期間內全面完成復舊造林,決定推行租地造林政策, 將交通方便地區之濫墾地、草生地、伐木跡地及林相低劣地劃定區域範圍, 放租人民造林. 租地造林的種類: 1.一般租地造林 2.營造保安林 3.漫植木清理 4.竹林清理保育 5.營造竹林保育 6.山地保留地租地造林 7.濫墾地清理 8.工場租地營造原料林 9.榮民竹林保育 政府放租原因目的 原因 目的 以林養林,節省公帑 增加生產,吸收社游資及剩餘勞力, 藉此發展其他產業與配合經建計劃 解決共同財使用之無效率 安撫墾民,杜絕濫墾伐,設定林地利用財產權,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速荒廢地覆蓋 保有國有土地所有權 維持、控制林地之使用限制, 納入管理,並因應未來之需要 綠故權 林地占有權合法化 私有林不足, 林業結構不平衡 充實公私有林功能 扶助經濟弱者,推行均富政策 安置榮民、安撫墾民,發展山村經濟, 促進山胞保留地合理利用,安定社會 民間承租目的: 1.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一定要(會)造林)。 2.安定生活停止遊墾求生方式。 3.投資、儲蓄,有效利用農閒勞力。 4.解決本身生活、經濟上的需要。 5.保障生產環境,配合農業生產。 面臨的問題 1. 造林成本高漲,木材價格偏低,承租人無利可圖,要求政府擴大獎勵造林策, 除了提高現有獎勵金標準外,更要求延長獎勵年限。 2. 環保團體認為,現行造林政策鼓勵承租人割除現有林木, 重新造林以領取獎勵金,而非鼓勵承租人妥善經營現存之林木, 因此強烈訴求停止獎勵造林政策。 3. 凡違規使用租地遭取締者, 依法必須由林地管理機關透過民事訴訟終止租約才能收回林地, 造成各林區管理處沈重之訴訟壓力。 4. 早期參與租地造林政策之承租人, 在造林木滯銷而造林地無法規劃其他使用方式之情況下, 難免對政府施政多有怨言,如未能善加引導或增加林地利用彈性,民怨恐將持續累積。 2.有那些林業政策尚待改進? ......空空如也...... -- 科技發展超乎我們的想像之外 但它的終極目的卻是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甚至滲透進入我們的生活 沒有了方便快捷的系統來掌控一切事物 我們就好似茫茫然不知所措 弔詭的是 我們並未在科學日新月異的進程中發現新的自我 反而更加迷失在這之中 這,稱不稱得上是馬克思所謂的"異化"-- 存在於建造者和被建造者之間的衝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sunset 來自: 140.112.7.59 (06/21 14:57) ※ 編輯: sunset 來自: 140.112.225.63 (06/21 16: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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