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及紙版低破裂強度試驗法
紙及紙版低破裂強度試驗法
Method of Test for Low Bursting Strength of
Paper and Paperbroad
1﹒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破裂強度在14kgf/cmz或厚度在0.64mm以下之紙類之破裂強度試驗法,但不適用於裱面放及瓦楞紙板
2﹒儀器:
2.1﹒標準低破破裂強度試驗機:如圖1所示。
2.2﹒橡皮膜:為不含礦物性填料之純橡皮膜,厚度為0.864±0.051mm,當試驗機加壓
至0.35~0.6kgf/cmz時,橡皮膜至少應伸出夾面約9.5mme橡皮膜如有過度膨脹
現象,應即換新。
2.3﹒電動機:電動機啟動後,可逐漸增加橡皮膜所承受之液壓至試樣破裂。
此液壓係由電動活塞推動,將液體〈普通為85%之甘油,餘為蒸餾水〉送入試驗
機之壓力室而獲得,液體流遠寫每分鍾90±1Om1.
2.4﹒壓力表:壓力表外徑應在100mm以上,刻度範圍約為270度孤度,精確度應為最
大刻度之l ﹪壓力表之使用範圈,應以該壓力表最大指示值之25~75%為度,
不可超量使用。壓力表之校正,可用水銀柱校正法,亦可用標準鋁箔比較校正。
3﹒試樣:自經CNS 1351紙之採樣及樣品調製法調製妥當之試樣上,
取樣張尺度至少100㎜×100㎜10張以上,試樣總面積應能足移測定20次以上,
且不含水印、摺印、傷痕等缺陷。
4﹒步驟:步驟:依採樣及樣品調製法調製下之之同一濕度及溫度下進行試驗。
將試樣夾緊,逐漸增加壓力至試樣破裂為止,此破裂時壓力表上之讀數及為試樣
之破裂強度﹒此一數值應在壓力表最大指示值之25~75﹪之範國內,
試驗時正反面應以同等次數各試10次以上,每次試驗完畢後將壓力表之指針轉
回零點。試驗時如試樣有滑脫現象,此一數值應予廢棄﹒
註1:更換橡皮膜或添加甘油後,必須將內部之空氣驅出,以免影響數值之準確性。
註2:所謂夾「緊」試搓,以便試樣「不滑脫」為限,不可過緊致傷及試樣﹒通常夾緊試
樣所施之壓力在.5kgf/㎝×㎝左右
5﹒報告:校正壓力表之誤差後,以三位數報告破裂強度之平均值〈必要時須表示個別值〉,並附壓力表之刻度範圈﹒如因該紙張破裂強度數值太低,必須重疊數張始能試驗者,應報告重疊之張數及基重﹒如須表示比破裂度,可依下式計算:
比破裂度=
破裂強度 (kgf/c㎡) / 基重 (g/㎡)×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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