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 3/21和課活組的商談紀錄
今天和課活組溝通的主題:
參與者:課活組主任、課活組家豪哥、黃品叡
1.校內上火一事
2.營火晚會、火舞注意事項說明會
討論細節:
1.校內上火
校方疑慮:(校內活動安全是歸總務處管理,主任先假設總務處會提出的問題)
(1)安全證明:目前社團雖然有不成文的安全處理SOP,但尚未"成文"
同時並不具有法律上的保障或是專業上的認可
只能算是業餘的玩家的處理方式,沒辦法說服學校
註:火舞街頭藝人證照無法證明是否有安全的相關知識以及執行能力
→主任有一個提議是我們全部社員每年都去考義消@@
(2)保險問題:
{1}牽扯到火的保險都很貴,但不保險受傷了誰來負責,保錯險有沒有理賠
{2}建築物雖然也有防火險,但假如保險公司發現是學校允許學生辦這種具有危險性的
活動而引起的災害是否理賠還是個問題
(3)必要性:雖然學生社團的活動有其推廣的意義存在,但牽扯到安全,法律則必須考慮其
必要性,像火舞表演本質上是娛樂,並沒有存在必要性的條件值得學校一定要
支持
(4)他人觀點:一般來說,大家看事情總會往壞處去想,而且又是台大,大作新聞的機率很
高,學校並不願意承擔這樣的風險(註:主任的講法是,你敢承擔這樣的風險
不見得機構也敢,雖然有台灣火舞祭的先例,可是那是主辦單位冒著丟掉職
位工作的風險所承辦的高爭議性活動,不能以幾個特例以偏概全)
(5)受傷問題:
{1}表演者自己受傷要怎麼辦
{2}誤傷校內學生該怎麼辦
{3}假如傷到外校的人該怎麼辦
總而言之,這並不是不信任我們表演能力的問題,是"萬一"出現類似的情況
該由誰來負責,學校這邊有必要保護每一位學生的安全,不管是我們表演者本身
還有其他學生,甚至還有校外來參訪的人(意思是說學校擔不起的意思)
(6)地點問題:我們提出第一優先的地點是新體,但是新體那邊雖然大,但是"還是有人"
會經過,那這樣是不是會傷到他們?再者附近有樹、有新體、有草皮,若
失誤的話這又該做何處理?
(7)和其他學校比較:我提出交大和中華那邊學校是允許校內點火的(只需要報備),主任的
意思是我們學校是以科學人文為主,不向他們兩間學校以實用務實為
主,台大校內要考慮的是情勢非常繁複的,況且校內又有那麼多人會
進出,我們學校也不像交大一樣有一個很偏僻的溜冰場剛好可以讓社
團點火使用,這又牽扯到安全性的疑慮
折衷方法:
(1)前往營火場:因為營火場是法定合法的點火場地,在那裏做任何和火相關的活動都是被
允許的(因為空間設計的關係,並沒有著火的風險存在)
(2)替代地點:設計方式很像營火場(包含四周沒有易燃物、遠離建築物、附近取水方便等)
但是離學校不會很遠的地方(因為營火場真的離學校太遠,在金山和陽明山)
場地考慮條件包含是否滿足營火場的條件,另外因為在市區,要考慮消防車
可以到的時間以及周邊防火相關設施,這先東西調查清楚以後學校可以發公
文使場地變成合法場地
火舞社提出的立場:
(1)火舞已無法遏止:火舞在台大的進展已經無法再遏止,現在約有三成系所有營火晚會以
及火舞,我們現在能做的並不是打壓那些玩火的社團系所,應該是協
祝大家怎麼辦好一個安全又HI的營火晚會和火舞表演
(2)校內場地爭取:
{1}校外場地使用上比較麻煩,除了易達性上的問題以外,還有是否合法,保證金
的問題(例如台北所有公園的保證金都為三萬,社團完全無力負擔)
{2}校內場地使用上不只是方便,而且容易集中控管
{3}安全訓練社團內部日後會生出SOP流程協助這一方面的進行
(3)用火安全宣導影片:
{1}因為校內(其實不僅是台大)太多人不懂火,不只是不懂火,有些人連燃料也
不懂,這樣做表演或是辦營火晚會的時候便會有潛在的風險,不可不避免
{2}本影片是要讓大家了解怎麼用火和燃料才是最安全的,同時給大家影片做為
實質上的依據
{3}考慮到學校的顧慮,故以此影片作為火舞在校內發展的開頭,讓校方和學生們
對於火這個領域有更深入的了解
2.營火晚會、火舞注意事項說明會
(1)因為現在有火舞和營火晚會的系所已經不佔少數,已經沒辦法遏止了,所以我們能做的
是協助他們辦好活動
(2)請課活組發函給每個服務性社團以及各系所提出說明會的構想,我們社團提供教學上的
資訊
(3)希望藉由此活動來促進活動的品質以及安全性(也可以趁機招攬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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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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