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木材保存科學獎學金

看板NTUF-94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1/02 11: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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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本(96)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木材保存科學獎學金」,尚有 大學部(限三年級)2個名額,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檢附相關資料(見附件獎勵辦法規 定)於97年1月7日前送至系辦公室。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啟 96年12月31日 附件1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木材保存科學獎學金獎勵辦法 經94年12月19日第229次系務會議通過 95年1月10日第2417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宗旨:為鼓勵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修習及研究木材保存科學,培育木材保存科學 專業人才,社會熱心人士特提供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下稱本系)本獎 學金。 二、名額: (1)大學部2名 (2)碩士班2名 三、獎勵對象: (1)本系大學部三年級學生,其二年級之學業成績在全班20%以內、操行80分以上之 學生。 (2)本系碩士班二年級學生,曾在學術期刊發表與木材保存科學相關之論文者。 四、獎助金額: (1)大學部每名全程(第三及第四學年)四萬元整,每學期新臺幣一萬元整,連續四學 期;獎助期終,頒發中英文證書乙紙。 (2)碩士班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獎助期終,頒發中英文證書乙紙。 五、申請與審查:每學年開始時凡合於第三項獎勵資格者,於第一學期中(申請日期 另行公告),填具申請書一份,連同下列文件送本系,由本系系主任邀請相關領域專 家學者5至9人組成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再於系務會議報告審核結果後陳報學校。 (1)在學歷年成績單(大學部者含二年級成績全班排名百分比)、及當學期修課影本或 研究論文抽印本。 (2)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影印本各乙份。 六、請領方式及要求: (1)大學部:第三學年第一學期,以二年級學業成績申請。大學三年級每學期需修習 下列與生物材料相關專業課程至少二門:木材物理與實驗、木材化學與實驗、木質 材料保存與改質、木材塗料與塗裝、木材鑑別與分級、木質構造建築設計與施工等 六門課程。且成績皆須在該班修習人數之前20%或90分以上;大學四年級每學期需修 習一門相關專業課程,且成績皆須在該班修習人數之前20%或90分以上,方得接續前 一學期請領獎學金。 (2)碩士班:檢具相關學術期刊論文申請。 七、獎學金核發:得獎人核定後,由本系頒發給得獎人;必要時得以公開儀式進行。 八、本辦法須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報院轉校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39
文章代碼(AID): #17Um9izP (NTUF-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