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罵教授被告了

看板NTUEE_ALC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7/09/14 07: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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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1/1/kb1s.html 大學生部落格罵教授 法院判拘役50天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9/11 08:30 新竹一名大學生因為和同校的教授發生車禍,導致教授受傷最後賠錢和解,但這名 吳姓大學生心有不甘,在個人部落格中四次寫文章罵教授,被教授發現後告上法院, 檢察官受理後,向新竹地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吳姓學生散布文字,足以毀損 他人名譽,判處五十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的處分。(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吳姓大學生,九十四年和同校教授發生車禍,導致教授受傷, 教授因而控告學生傷害,最後吳姓大學生賠錢和解,教授也撤回傷害的告訴,原本 以為這起教授告學生的事件就此落幕,不過吳姓大學生心有不甘,認為車禍教授也 有責任,從九十四年底開始,一年內在個人的部落格中,寫了四篇文章罵教授「原 來老師也是貪焚的」、「為一個神經病搞亂我的心情」、「把我逼急了大家走著瞧」 等文字,引起教授的不滿,於是向檢方提出誹謗的告訴, 全案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吳姓大學生在部落格散佈文字,足以毀損他人 的名譽,因而判處吳姓大學生五十天的拘役,經減刑後為拘役廿五天,得易科罰金, 但因被告並無前科,法官也給予大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宣告兩年的緩刑處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142

09/15 00:09, , 1F
這是給組長看的嗎...
09/15 00: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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