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系學會會長改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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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on (小獅子~~) 看板: EEacademic
標題: [公告] 系學會會長改選 公告
時間: Wed Mar 31 20:03:51 2004
一、九十二學年度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會改選會長一名。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投票日期
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七日(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於系館西側門入口側,
下午五點三十分在 146室公開進行無記名開票。投票日由原任學會幹部擔任選務人員,選
舉人以大學部學生為限,選務人員可參與投票。
三、會長候選人資格
凡台大電機系學生,不限年級,只要有服務熱誠及意願者即有參與選舉權利。
四、投票日二十一日前開始接受登記,登記時間為七日。投票日前十四日為各組候選人宣
傳期。
五、選舉規則:
Ⅰ.多人選舉規則
若有多組候選人角逐,總票數需超過大學部學生總數的五分之一,始為有效選舉。若
未超過五分之一票數者,於投票日後第四日再次舉行投票。若仍未超過比例,則由原任學
會開會決定之。若為有效選舉,則由獲得相對多數票數者當選為新任系學會會長。如遇兩
組或多組候選人因票數相同而無法決定,則相同票數候選人於投票日後第四日再次舉行第
二次投票。
Ⅱ.單人選舉規則
若只有一組候選人,則圈選贊成與反對兩項。若總票數超過總人數之五分之一,且贊
成票多於反對票,則此組候選人當選為新任會長。若總票數未達總人數人之五分之一,或
是雖達五分之一,但反對票多於或與贊成票票數相同者,交由原任系學會開會另作決定。
六、登記:
每組候選人至少須有會長候選人一名。會長候選人於登記期間至學會繳交候選政見乙
份。
七、宣傳:
Ⅰ.學會在宣傳期開始前得製作選舉公報張貼於系上公布欄。
Ⅱ.宣傳期間各組候選人所進行宣傳方式不限,以不妨害系館整潔及秩序為原則。
Ⅲ.宣傳期間如有必要張貼海報,須經系學會蓋會章以示核可,並經學會指示張貼。
Ⅳ.宣傳期間應盡量避免對他組候選人的攻擊言論,以不傷系上同學間和氣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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