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教官最速件
如下:
請班代協助調查班上同學是否符合下列有關教育部
家庭遭遇困境之大專學生安定就學措施計畫
補助對象,凡有關失業家庭子女補助申領對象,學生家長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者,須檢附父母其中一方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以勞委會就業服務站.或北.高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所開立之(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或(失業認定聯)))
若有符合上述資格同學請於下週四(2月26日)前告知教官人數姓名或請該同學直接找教官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步論有無均須回報,感謝各班代
基本上請同學到學校首頁查看詳細公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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