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師聯盟競賽規則

看板NTUE-ArtBK作者 (旅行~~~~)時間19年前 (2005/04/09 01: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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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規則 1、 裁判宣布比賽開始後,超過十分鐘未能出賽者,由對隊獲勝,並以20:0登記之。 2、 每場比賽時間包括四節,每節十分鐘。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休 息二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三分鐘。每次延長賽為五分鐘。每一次延長賽應給予 兩分鐘的休息時間,均使用下半場的進攻框。 3、 第一、第二、第三節皆不停錶,第四節與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 4、 比賽時雙方教練、替補員等球隊相關人員,須處於規則所規定之球員席區,非球 隊相關人員不得進入,所有球員席區人員之違規依規則處理。球員等待替補時, 亦須於紀錄台旁等待裁判手號,始可進場替補。 5、 上半場每隊可請求二次暫停,下半場每隊可請求三次暫停,每次延長賽可請求一 次暫停。每一次暫停時間為60秒。 6、 除第一節比賽跳球開始外,其他各節與延長賽及任何跳球狀況皆採球權輪替制。 7、 若發生鬥毆事件,除依規則處理外,將報請相關機關處理。 8、 開賽前雙方有權要求檢查對方登錄之球員資格,球員須配合出示相關證件,無法 出示者,禁止參賽。球員資格遇有爭議,由主辦單位做最後判決,不得異議。 ◎其餘未規定者,依2004年10月FIBA國際籃球規則之規定。大會裁判長有權變更與解釋上 述規定,各隊不得異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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