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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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icelm (這是我們共同的感動) 看板: NTUDormFJr
標題: [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請
時間: Tue Jul 13 17:01:24 2010
以下為研究所宿舍及BOT宿舍申請相關資訊,請有需要住宿的同學留意。
一、申請對象: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碩、博士班未住宿之學生
(含父母之設籍)。
二、申請時間:99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99年7月25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一律網路申請,包括校內宿舍及太子學舍-臺大BOT宿舍,同學可擇一或同時申請,
惟若兩個皆抽中只能擇一入住。為維護同學權益,請避免與他人交換結果。
(二) 請至宿舍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網址: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三)關於太子學舍網頁,請參考:http://ntudorm.prince.com.tw。
(R99研究生及在學之臺大學生)
(四)申請時請詳閱線上申請系統之「網路申請說明」。
四、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資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校內宿舍,不須參加抽籤:
(一)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二)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三)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非當年度新生者請參加抽籤)
(須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四)低收入戶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
(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網路申請時間內勾選優先住宿申請選項,
並於99年7月23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
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請寫明郵遞區號:106) ,並請於信封註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
(亦可持應補驗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
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供住宿。
六、因留學籍休學之同學,若欲於9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
若因沒有學號而無法上網申請,請於9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上班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持保留學籍單及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住宿。(若為一般休學者請上網申請)
七、訂於99年7月27日上午10時進行電腦抽籤,
校內宿舍抽籤結果將公布於學生住宿服務組之網頁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並寄發抽籤結果通知書。
抽籤順序說明如下:
1.殘障學生
2.離島及原住民學生
3.交換學生
4.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5.醫學系公費生具本項第六款資格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請日止,設籍臺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以外滿兩年以上之學生
(包括父母之設籍),及設籍桃園縣有特殊需求者
7.至申請日止,設籍桃園縣滿兩年以上之學生(包括父母之設籍)
8.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含臺北縣市、基隆市)
八、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一些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
請同學務必填寫正確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
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7月30日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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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7.124
※ teresawa:轉錄至看板 NtuDormF5 07/1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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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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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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