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請

看板NTUDormM7作者 (Bamboo)時間15年前 (2010/07/18 04:1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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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DormFJr 看板 #1CF2nwIb ] 作者: alicelm (這是我們共同的感動) 看板: NTUDormFJr 標題: [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請 時間: Tue Jul 13 17:01:24 2010 以下為研究所宿舍BOT宿舍申請相關資訊,請有需要住宿的同學留意。 一、申請對象: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碩、博士班未住宿之學生 (含父母之設籍)。 二、申請時間:99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99年7月25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一律網路申請,包括校內宿舍及太子學舍-臺大BOT宿舍,同學可擇一或同時申請, 惟若兩個皆抽中只能擇一入住。為維護同學權益,請避免與他人交換結果。 (二) 請至宿舍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網址: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三)關於太子學舍網頁,請參考:http://ntudorm.prince.com.tw(R99研究生及在學之臺大學生) (四)申請時請詳閱線上申請系統之「網路申請說明」。 四、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資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校內宿舍,不須參加抽籤: (一)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二)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三)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非當年度新生者請參加抽籤) (須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四)低收入戶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 (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網路申請時間內勾選優先住宿申請選項, 並於99年7月23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 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請寫明郵遞區號:106) ,並請於信封註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 (亦可持應補驗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 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供住宿。 六、因留學籍休學之同學,若欲於9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 若因沒有學號而無法上網申請,請於9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上班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持保留學籍單及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住宿。(若為一般休學者請上網申請) 七、訂於99年7月27日上午10時進行電腦抽籤, 校內宿舍抽籤結果將公布於學生住宿服務組之網頁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並寄發抽籤結果通知書。 抽籤順序說明如下: 1.殘障學生 2.離島及原住民學生 3.交換學生 4.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5.醫學系公費生具本項第六款資格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請日止,設籍臺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以外滿兩年以上之學生 (包括父母之設籍),及設籍桃園縣有特殊需求者 7.至申請日止,設籍桃園縣滿兩年以上之學生(包括父母之設籍) 8.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含臺北縣市、基隆市) 八、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一些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 請同學務必填寫正確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 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7月30日寄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7.124 teresawa:轉錄至看板 NtuDormF5 07/13 17: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9.178

07/18 04:41, , 1F
教官你也太晚睡了吧
07/18 04:41, 1F

07/18 12:33, , 2F
可能剛起床唷
07/18 12:33, 2F

07/18 21:49, , 3F
^^...因整理下學期住宿名冊,所以較晚睡.已經寄出,各位
07/18 21:49, 3F

07/18 21:51, , 4F
請到信箱參閱,如有問題請儘速與我連絡.
07/18 21:51, 4F
文章代碼(AID): #1CGW-iAY (NTUDormM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