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 手機於11樓交誼廳遺失者,請至2樓領取

看板NTUDormG3作者 (臺大住宿組輔導員)時間15年前 (2010/05/17 1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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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手機遺失於11樓公共空間者 請至2樓輔導員辦公室領取,謝謝 國青輔導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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