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0/17分邊對抗第一場
※ 引述《bananamei (溫暖的感覺...)》之銘言:
: # 名字 罰球 命中% 二分 三分 命中% 總得分 犯規 失誤 籃板 抄截 助攻 阻攻
: 高雋 ** ** 2/3 0 67 4 1 0 6 0 0 0
: 4維倫 ** ** 0/1 0 0 0 0 1 1 0 2 0
: 6建信 ** ** 3/8 0/1 38 6 0 1 0 1 1 0
: 7嘟嘟 ** ** 1/4 0 25 2 1 2 0 2 3 0
: 8程瑜 ** ** 2/5 0 40 4 1 0 0 1 0 0
: 12家豪 ** ** 3/3 0 100 6 0 0 1 2 0 0
: 15治平 ** ** 2/8 0 25 4 0 0 1 0 1 0
: 15喬凱 ** ** 1/3 0 33 2 0 0 0 0 0 0
: 43岳庭 ** ** 1/5 0 20 2 0 0 0 0 0 0
: 47智軒 ** ** 2/3 0/2 40 4 0 0 0 1 0 0
: =======================================================================
: 合計 0 0 17/43 0/3 39 34 2 4 9 7 7 0
最後講助攻
助攻的定義為 若隊員A傳球給B之後 B隊員立即有攻籃的動作並且得分
那麼此時我們不但要記B隊員的得分
還要記A隊員的助攻一次
在一般的情況下 我們只要注意接球的人有沒有立刻投籃得分就行了
但若是上籃的話 業餘的準則是「不可以有運球」才算助攻
也就是說接球的人要直接跨步上籃得分 才算傳球者的助攻一次
在NBA裡很多球員的助攻數會那麼高
則是因為他們的記錄員在主觀上
只要認定A的傳球為B製造了很好的投籃機會並且得分
就會記A的助攻而忽略是否有運球
當然 從商業的角度來說
統計數字高也會讓球迷對喜愛的球星更加崇拜
這是NBA風格轉變所造成的結果
所以有人會爭論說 NBA的助攻王其實應該是早期的Oscar Robertson或Bob Cousy
因為在他們那個年代
助攻認定的標準可比現在嚴謹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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