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修改章程提案
各位社員大家好,我們是b04吉貝隊正副社長李昊璁、陳柔安
在此我們要提出章程修改案
原因:
近日課活組要求本社務必新增一條: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之解散及解散時
該會(社)財產之處理,並請依照校方的範本,推測應是學校最近在要求所有社團都要
依規定訂定完整之章程,且課活組人員亦表示,其實在104-1時就已經跟我們提過這點,
但我們都沒有做,因此,既是學校之要求,又要求我們務必盡快訂好,我們就決定趁
本次期初社員大會修訂
因為此次預計新增之條文,是因應學校訂定之條文範本去新增,內容即是校方要求的,
故我們僅針對範例做一點些微之字句調整,因此我們認為此次修改案沒必要如以往經過
反覆眾多的討論與繁瑣的程序進行,希望程序宜簡化
以下為本次欲新增之條文第27條(因其餘皆無更動,故省略篇幅):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章程的修改,須經由召開社員大會的正當程序召開社員大會,提案人須事先
擬妥修正案,於社員大會經討論已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修改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及其修改內容自通過之時開始生效。
第二十七條 關於本社解散後社團財產之處理事項,準用中華民國關於法人之
規定。剩餘財產,以下列原則進行處分:
(一) 存入社團專戶,供未來校內性質類似之社團成立時使用
(二) 關於專戶財產之管理,由指導老師協同本社訂定辦法行
(三) 指定捐給法定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由當屆社務委員決定之
提案人:李昊璁、陳柔安
連署人:楊雅茜、杜玉荃、王明茜、吳昴霆、許子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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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若有老骨頭對條文上之字句有些建議,請在3/20(一)23:00前提出,或找我們討論,屆時3/21社員大會,就僅會以極簡的討論與投票程序通過之。
聯絡電話:李昊璁 0973206515
陳柔安 0958009612
註:課活組方面訂定之修改章程死線為3月底,因此,我們
是希望此條文能在3/21後正式在社內生效。
以上感謝各位社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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